楚歌转过身,地痞们已经把他包抄了起来,就这么一个回身的时候,第二个第三个两个地痞手里的兵器已经就在楚歌面前,酒瓶子轮过来带起的风乃至都吹动了楚歌的刘海!
当他们看到楚歌身后的一群人俄然开端脱手的时候,跟着一个女生的尖叫,混乱刹时就囊括了全部包厢。
但是明天,就本身点根烟的工夫就横七竖八的都躺在了地上!
楚歌一步后撤,直接贴进了那偷袭本身的地痞的怀里,底子没人看清是如何回事,那人就捂着肚子倒了下去!
没错,唐正兴。
楚歌与所谓的虎哥对峙了一会,就已经开端不耐烦了,楚大神仙感觉本身这么傻站着被一个凡人地痞高低打量,是很丢分的一件事。
可虎哥在道上混了这么久,毕竟是有脑筋的。
唐正兴天然不是会忘了老兄弟的人,李志在唐正兴出来的几年里回了家里,放心遵循家里的但愿去找了个活干,厥后唐正兴出来了,李志也是第一个找他的,在唐正兴年青的时候,帮他的不成谓未几。
楚歌内心一笑,他感觉这场面很像本身之前看过的脑残副角在配角面前装逼的桥段,固然从本身站出来开端,装逼的就一向是本身。
虎哥能进李志眼里,靠的就是能打,就是他的家传工夫,这些年来没少替李志南征北战,手上的性命早已经上了两位数,这长年砍人养出来的气势,现在已经成了他的高傲之处。
但是这声尖叫还式微地,第一个地痞就已经躺下。
这第一个地痞的倒下,就仿佛推到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
刚才楚歌本来就感觉此人打量本身的眼神很烦,要不是这虎哥俄然问本身话,现在他已经躺在地上了。
毕竟他还不清楚楚歌的深浅,看这小子这么自傲,说不定有两下子,固然看起来底子不像个练过的,乃至能够都没如何打过架,但是人都不是傻子,这小子既然敢出头挑衅本身,必放内心有掌控,让小弟先摸索一下没甚么不好。
虎哥刚出道没几年就跟了李志,当时候的李志还是唐正兴的一个小弟,远没有现在的职位。
那些小说里的配角明显本身叼的飞起,一个眼神就能灭了全部屋子里的人,却恰好不这么干,非要跟那些反派废话半天,还等着人家先脱手。
虎哥一点头:“嗯,很叼,给我打!”
李志成了安海市最大的两个大佬之一,虎哥的职位天然也水涨船高,之前人家都叫他虎子,现在称呼也变成了虎哥。
尖叫同时响起!
但明天楚歌不但敢讽刺他,讽刺以后还敢站出来,就那么安静的站在他的面前,与他对视,不由让虎哥思疑到底是本身明天不在状况看起来不敷凶恶,还是这年青人反应痴钝,是个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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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皱了皱眉,这年青人竟然还敢反问本身?他不晓得这句话以后就要脱手了?
他乃至都没本身脱手,直接号召小弟上。
但楚歌只是一步向前,两个地痞就纷繁倒下!
不管他如何想的,必须给这小子一点经验,不然还让别人觉得本身这些年都白混了。
虎哥固然练过,打起来也能放倒这些人,但自问还做不到像楚歌这么轻松,这么快!
楚歌也没想到虎哥会这么干脆利索,他还觉得这看上去挺短长的地痞会先奉告本身他是谁,有多叼,然后让本身表示出不屑以后再恼羞成怒的进入打斗环节。
正在楚歌筹算采纳一些甚么行动的时候,虎哥说话了。
给读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