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刚走进镇子,一个带着治安官标记的警长就对他招了招手。
林耀顺手一抽,从枪袋中抽出了左轮:“你们不会想尝尝的!”
没有前身的不测身亡,就没有林耀的再次转生。
在这里只需求三天时候,西部的牛羊就能被送到美利坚的任何一个地区,火车的便当让农场主们再也不消担忧,本身的牛羊会卖不出去了。
“你们在干甚么,不准再镇子上拆台!”
看来石头镇生长的不错,能吸引外来者的城镇永久是好的。
林耀可不是热血青年,围歼强盗当然是功德,可这是治安官的职责,他并不想白帮手。
这不是他的感受,而是前身执念带来的影响。
毕竟,他是转生者,不是前身,能返来看看并供应力所能及的帮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全数了。
近似这类动不动就举手的软蛋,可没有跟人把枪互射的胆量。
“你,就是你!”
“别严峻,我们就是问问。”
作为转生者,林耀很珍惜此次的机遇,分开之前,必定会做出酬谢。
治安官看了他一眼,一脸嫌弃的说道:“凑人数3美圆一天,击毙强盗一名嘉奖20美圆。”
“太少了,我没兴趣对于小毛贼。”
林耀推了推帽子,这是牛仔打号召的体例,也表示他不想拆台。
作为回报,治安官享有小镇的税收分红,用来招募部下和改换兵器。
前身的父亲林志舟,就是一个小牧场主,家里养着三十多头牛,在镇上算是比较面子的人物。
牵着马走到小镇北部,这里有他的家和亲人。
林耀向他们的腰间看了看,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民用版,一看二人的兵器和打扮就晓得这是两个混的不快意的牛仔,保不准身为牛仔的他们连马都没有。
走了几十米,他听到有人在叫他。
一名体重足有二百斤,腰比水桶还粗的中年女人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哭嚎着一把抱住了林耀。
“嘿,朋友,你的马真标致!”
“嗨,你看上去青涩极了,要不要跟我出来聊谈天,姐姐最喜好你如许的。”
骑着马,落拓的看着四周。
回绝以后,林耀下了战马,牵着马往小镇里走。
前身的母亲玛丽,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本地人。
八成是盗窃牛羊之类的罪恶,赏金弄不好也是四周的农场主给的。
在小镇上,能跟他对抗的只要上面派下来的税务官,或者一些大的农场主与矿场主,浅显人绝对要看他的神采行事。
二人围在林耀身边,像极了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林耀是二人的混血后嗣,他有东方人的黑发,也有本国人的棕色瞳孔,细看,更像是唐国人。
在这里要弥补一下,本地的治安官,不必然是本地人。
肇事的牛仔,荒漠中的强盗,火车劫匪,无当局主义者,都能够形成治安官的灭亡。
在西部地区,治安官是个伤害职业。
他们看上去凶悍,实际上只是银枪蜡头,换成两个真敢在大街上拔枪抢马的牛仔,也不成能混成二人这个熊模样。
二人赶紧后退,第一反应不是摸枪,而是举起了双手。
“我返来了!”
“拿开你们的脏手,它比你们的命值钱!”
看看家中的父母,青梅竹马的恋人,另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我是快枪比利,没人比我的枪更快,没有,想在镇上肇事你最好谨慎点!”治安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干瘪干瘪的,这类人常常都是用枪的妙手,年青时保不准就是某一地区的闻名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