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我惊奇的是,被海水浸泡过的兔肉,肉里带着天然的咸味,要晓得,不管多甘旨的食品,都离不开盐,不然再好吃再香的东西,也像是在嚼蜡,但这个兔肉上面,底子没让我尝到一种在嚼蜡的感受,反而充满了原汁原味,因为我用贝壳去的兔毛,以是这兔皮上,另有一种海鲜的香味,绝了,我他娘的真是个天赋。
日,我日,真他妈的好吃。
我不晓得野兔和家兔会有甚么辨别,我只晓得兔子这玩意胆量特别小,脆弱、
我正闭目养神地吃着兔肉沉醉着,此时金昔不知在甚么时候已经醒来了,她伸直着身子,双手环着膝盖,几缕发丝落在了脸颊中间,悄悄地看着我。
兔兔固然很敬爱,但是我还是要吃。
想到这里,我头又大了起来,直接回身,朝着海滩上走去,如何说也得洗濯一下,直接拿来吃是必定不可的。
我瞎捣鼓了大抵一个小时,手上沾满了血迹,总算是把这兔子给开膛破肚胜利了,我长这么大,连只鸡都没杀过,现在不消刀子能把兔子给解刨到这类境地,已经很不轻易了——固然这模样惨了点,有好些肉都粘着皮被我一起丢掉了,不过影响不大,有得吃就行!
我举起手中的石头,朝着那只兔子狠狠地扔了畴昔。
妈的,疼死我了。
我找了一个尖端比较细一点的树枝,然后又找了几个瘪平的石头,沙岸上有很多贝壳,我又找了几个大一点的贝壳。
“嗯…”金昔对我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格外沙哑。
不过,当我提着这只兔子往回走的时候,我开端有些犯难了。
我不晓得打晕一只兔子需求用多大的力量,因而就本身估计着挑选了一个手感适中的石头。
我见状当即冲了上去,大抵隔它只剩下一米间隔的时候,我眼中披收回了通红且炽热的光芒,内心一阵冲动,我奋力的扑了上去,两只手紧紧压在这肥兔子的身材上面,胜利捕获了。
固然我对我的抛物才气很有自傲,不过实际上操纵起来,却还是有一点偏差,因为我并没能打中兔子的头部,而是重重地打在了它的身材上了,那只兔子挨了我这一石头后,撒腿就跑,不过我看到它跑得较着有些晕头转向,速率订交于别的兔子,算是很慢的,并且摆布横跳,应当是被我打蒙了。
如果此次能活着归去,我非得吃上一百天的兔肉不成。
我又去树上打了三个椰子,就在我筹办渐渐趴下来的时候,海水俄然涨潮,我恐怕潮流会把我放在沙岸上的兔子给卷走,吓得我当即从树上跳了下来,两个膝盖都磕青了,总算把兔子给保住,然后我一只手提着兔子,另一只手拿着椰子,两个腋窝下还夹了两个,模样非常风趣,一瘸一拐的走回到了山洞里。
这岛上,最多的东西就只要三样,一个是椰子,一个是鸟,别的一个,就是这满地跑的兔子了。
还得拔毛,内脏那些也要去掉,但是这荒郊田野的,我又没刀子,如何办?
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放鞭炮,在住民楼楼道里燃放着道贺,震得耳朵发疼,我记得那一天我们家里都出去过年了,我把一只养了将近一年的兔子放在了平常它绝对出不来的纸箱子内里,然后返来的时候,发明那兔子已经从箱子内里跳了出来,拉了一地的屎,然后绝望地躺在了冰箱门口死掉了,据我妈说,这是被鞭炮吓死的…
我走进了植被当中,行动很迟缓地靠近着一只看上去非常肥硕的灰色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