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长发披垂,头上却扣着一顶鲜卑人的步摇冠,步摇冠上的花叶跟着马背的颠簸颤抖不已。
这段路走得秦萱神经紧绷,她倒还好,但是秦蕊就不可了。她一天到晚都不准秦蕊分开半步,不管做甚么都要带上mm。
她看了那一眼少年,回过甚去。那顿时的少年仿佛发觉到有非常,他回过甚去,当他看到阿谁熟谙的背影,顿时神采大变。他拉住马缰,因为力量过大,骏马头都被拉偏,马儿一阵长嘶,高低垂起前蹄。
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烂泥地里头的感受太糟糕,秦萱筹算去城中的两市看看,买些吃食,然后寻一个居处临时住个几天,然后去找找有没有甚么屋子能够租的。
这世道太乱,如果能够,她还是有些不想拖旁人下水的。
安达木不想一辈子都打猎为生,听到秦萱要去大棘城,顿时也起了心机。他实在还晓得秦萱会写字,内心老痒痒的,也想学。只不过秦萱本身没提起这事,二来也是她那一家子乌烟瘴气的,别说学了,恐怕就是上她家门,都能被秦萱的婶母给轰出来。
笑了一阵拉着马和安达木一道去寻商店,这么一起上三人累得够呛,不如找个处所歇息一会,吃个东西。她摸了摸马都不再光鲜的鬃毛,再这么累下去,别说人,连马都受不了。
汉人有宗族,鲜卑人有部落。不管哪一个,都是不能随便拍拍屁股就走的。她是早就不想被秦氏族人管,并且另有秦蕊的事,她没把叔父家的那两个给杀了已经是够对得起叔父一家子了。
秦萱拉住马,安达木也从速退避到一边去。免得撞马。人如果被马撞上,骨折都还算是好的,偶然候一条小命说不定都能交代出去。
不过慕容鲜卑有个特性,就是肌肤特别白,乃至到了被内里人称呼为白鲜卑的境地。秦萱之前也听过关于慕容家的一些小道动静,都是盖楼氏闲来无事和其他鲜卑女人说的,秦萱在中间听了两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