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之也更加我行我素了。这下连开荒都不去了,整天在家里待着,比及日上三竿才出门,穿戴一身肮脏衣服到处乱转,左看看右看看的没个正行。比及看的差未几了再回家,偶尔还会费钱买一些乱七八糟不晓得干甚么用的玩意归去。除此以外,唐家还会时不时的收回一声吼怒,大师晓得,这是老唐侍卫被本身阿谁败家子儿子又气炸了。
“起首我们能够肯定一点,这是个抠门的人。”唐之低声说道:“你看他的衣服,虽说是一身粗布袍子,不过明显是已经穿了丰年初了,上面补丁摞着补丁,都已经穿成如许了还不舍得扔。不但如此,他露着小腿,我敢打赌他穿戴一条绸布裤子,不过担忧裤子弄脏,以是给卷了起来。最后是那双鞋,那双鞋是绸面鞋,算是新鞋吧。每一次过水坑的时候他都是谨慎翼翼,就怕弄脏了这双鞋。他做的统统统统,都是在庇护本身的这一身行头。他有钱购置这么一身面子衣服,看面色也不差,申明还是有些钱的,但是穿成如许,又申明他的脾气非常谨慎,乃至能够说是有点鄙吝了。”
唐之细心看了一下,还真发明有不一样的处所,那双鞋是一双缎子鞋,并且还是新鞋。
很快,红宝的身份也传开了,小巧天的少仆人!看来这位少仆人本来是劝说唐之的,成果也无功而返。现在统统人已经肯定,唐之就是个废渣,残余,没有效的东西!看他的眼神都是三分不屑,三分讨厌,三分鄙弃,再加上一分的怜悯了。
“绸布?!”唐之低声问道。
这一天,唐之遵循本身的人设懒洋洋的出了门,肩膀上架着肥猫,在内里转了几圈,一起来到了集市上,东瞅瞅,西逛逛。现在也没甚么人重视他了,只把他当作一个浅显的废柴。连多看一眼都感觉脏了眼睛。唐之在集市上转了几圈以后,找了个角落往那一坐,懒洋洋的开端晒起太阳来了。
“明白了,只要王府!”肥猫低声说道:“全部富州城里,值得这个抠门这么慎重其事的去拜访的,恐怕就只要王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