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睡觉?可没那么轻易呢!
林忘忧,你能更无耻一点吗?刚才是谁一脸讨厌嫌弃要扔了人家?美意义说是你的虫虫?
“那你还化形,有甚么意义?去去去,找你的海木老爷爷去。别扯我衣角,我不会心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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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收回人道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我,我。”司徒直是真的急了,他脾气内疚不代表真的完整不会做人,偶然候投其所好的事还是会的,比如,林忘忧爱财,他已经领教过了。
“好啊,就这么定了,但是你不准贪污我的小虫虫。”
“喜好你。不,他。”
“好,帮我。”殷千雪点头。
“不可。”林忘忧残暴回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错了,是帮你。”
殷千雪说话说不好,恰好听力特别好,饶是司徒直念叨的很小声,她还是一点不给面子地复述出来“非礼
但是林忘忧是小女子啊,当然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么值钱的东西,如何能放心交给别人,林忘忧想了想,总算有了主张:
妖兽们都有领地认识,林忘忧是人,也一样有这东西,如何能任由人欺负,就算是“准师娘”也不可!
来条矿脉敲晕我吧!林忘忧心中对劲,比起矿脉来,别说一只毛毛虫,十只她都养了。
“不可的,认主以后,就不好卖了。”司徒直忙提示。“忘忧女人,你如果担忧,我就发血誓好了。”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秦寻眉头微微皱起,打量着面前的毛虫。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在外屋给殷千雪折腾了一张床,看看天气已晚,这一天的事情太多了,林忘忧也是真的累的想倒头就睡了。
被故乡伙欺负够了,又要被他的女兽欺负,林忘忧终究忍无可忍,对着殷千雪大喊一嗓子:
实在,林忘忧私内心,还是感觉本身能有个化形妖兽当保镳,还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至于殷千雪穿上身的那套门服,就让她穿戴吧,总不能让人家在灵剑派还穿戴御兽门的衣服。
强压下肝火,才轻柔地看向殷千雪:“你修为是不是很高,会不会帮我打怪?”
“有多值钱?”
“好。”秦寻就筹办把它丢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