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毓秀 >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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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启事,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腕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此次确切丧失惨痛,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然后――尘凡就发明,她怕是没有畏缩的余地。

谁不晓得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分歧,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工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尘凡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支属,另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夺走的贵女令媛,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颠末风雨的娇花。

可她还是不安闲,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恰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恶?当端的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厉王是牲口,厉王的爹,天子陛下又是甚么!

和尚?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痛骂他不是人,是个牲口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好像亲眼所见,尘凡顿时哭笑不得。

她还是但愿,夏世杰有朝一日会瞻仰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愧,我不熟谙你!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宗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措置。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可这些谨慎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但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仇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率性妄为,经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换了任何一小我,特别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像眼下这类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口,何必用人?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类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很成心机。

如果和尚主持祭奠,等闲不会是活祭,削发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尘凡笑了笑,赶紧让小猫奉茶。

瞧小女人盯着他看,一脸含混,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悠长,最大的本事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甚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甚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获咎,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情愿和聪明有脑筋的君子厚交,和君子来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利,也毫不会连累朋友,以是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久是不触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主子。”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毕竟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如果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情愿认回孩子,固然能够还是活罪难逃,起码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统统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尘凡闭了闭眼。

“看来,祭奠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令媛蜜斯,那些人仿佛就是喜好王谢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令媛,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薄命人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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