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御妖令 > 第四十二章 染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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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力并不高,但是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还喜好仗势压人,以是,他胜利的爬到了张猛石身边,成为张猛石的狗腿子。

没权没势,他们只是一群为人跑腿的弟子,以是不要惹火上身为妙。

陈大力走上前来,谨慎翼翼的扣问,肖凌宇沉着,他们便能稳住,现在肖凌宇就是他们的主心骨,肖凌宇叫他们如何做,他们就如何做。

他不想杀人,肖凌宇向来不想杀人,他即使晓得那苟胜可爱,可也没到了非杀他不成的境地。

那苟胜就如同一个破布袋,“噗”地飞出去五米不足,他口中吐出一口鲜血,如同泼墨普通,撒到四周。

伴跟着四周的喝采声,肖凌宇一脚比一脚重,最后,他吼怒一声,体内的三颗珠子猖獗运转,狠狠一脚踢出。

苟胜伸直在空中上,很没有骨气的叫唤着。

肖凌宇心中“格登”一声,他只是想给苟胜一个惨痛的经验,并没有想把人给打死,心中顿时如乱麻,搅得乱成一片。

世人最烦的,就是这类人!你如有气力,压我一头,我也不说话,毕竟你强大,强者为尊是修行界的法则。

“……”

中间围观的人发作出一阵喝采声,经验苟胜,这是世民气中的欲望,看到苟胜被如许殴打,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说话的柳七枝,他一向在察看肖凌宇的状况,看到肖凌宇把人打死,突然喝采,忍不住给肖凌宇传了密音。

在柳七枝看来,打死仇敌,再浅显不过,对仇敌的仁慈,就是对本身的残暴,以是他很赞美肖凌宇的作法。

“打死这个瓜皮的苟胜!叫他平时狗仗人势!”

“肖凌宇,我今后跟定你的肖家帮了!”

顺着拳头的风劲,躺倒在地,不管是佯装,还是真的没气力,总之这群人刹时倒了半数之多。

踌躇再三,肖凌宇开口了,他不能慌,他绝对不能慌,如果他慌了,全部肖家帮就崩溃了,并且场面也能够会失控。

这类小人,只要看到局势已去,就会服软保命。

“嘭!”

肖凌宇略微一思考,便也明白过来,这群怯懦怕事的家伙,亏他们还是律法部,能掌管这么多的外姓弟子。

“死了?”

鲜红的血液,让世人的喝采声更加大,但是肖凌宇本身却一皱眉毛,脑筋中传来一声让他复苏的提示。

“瓜皮的!都给老子滚蛋!滚蛋!”

从他的脚尖处传出一声爆响,肖凌宇竟然将轰拳的发作技能,用脚使了出来,连他本身都有些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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