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今晚就住在老妈家,我归去再筹办点东西,明天七点半领乐乐,八点半之前到指定地点上车。四号说要来接我们,但我回绝了,如果四号开车来接我,那么他要七点之前起床了。
而给乐乐的,是紫色加粉色胡蝶结的。乐乐非常喜好粉色,可她穿粉色底子欠都雅,她穿甚么色彩都都雅,就天生和粉色是仇敌。可每次看到粉色的都喜好得不可,很让人头疼。而这件有粉色的胡蝶结,衣服却不是粉色,能让她穿得标致,又能让她喜好。
我翻了翻眼,持续写:“对不起,我没本领抱你这个土豪的大腿,不吃,关机睡觉。”
四号从后备箱拿出了保鲜包:“应当还没有化冻,快点放进冰箱里。”
“滴滴”信息来了:“就不能当个浅显朋友了?”
比基尼就算了,我可没这个胆量。连体衣是不是太老土了?要么买分体的,或者带裙边的。。。我放工时颠末阛阓时看过,固然网上也看过,但恐怕寄过来的东西和照片不符,还是实体店里去买最放心。
我展开了眼,看到四号对着我浅笑的模样,喜好不喜好,实在已经不明而喻了。固然有点失落,但我更加必定,四号真是的好男人,属于已经快绝种罕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