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元兴风云 > 第99章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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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这范例号的枪最合适我,能够让我处于最好状况。”

一点红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当我是只要一天不杀人就浑身难受的杀人狂魔吗?

我不懂女人的打扮,但我感觉这身打扮很合适她。她现在的模样非常敬爱,乃至一度让我产生了想要紧紧抱住她,蹭她面庞的打动。

“我是说,其他女人的味道。”她用看渣滓似的目光看着我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两个女人是不喷香水的。”

“你不是很喜好她们吗?为甚么还和别的女人厮混?”

既然杀了人,就别用那种眼神看我啊!很没有压服力的好不好!

“在来的路上顺手杀了一个地痞。”

“因为尝试只停止了一次,以是这个结论并不精确。明天阿谁叫菜妙之的人也用枪对准了你,他以为你是感遭到了枪口,以是他在尝试时应当不会对你抱有敌意或杀意。可你还是感遭到了伤害,这个例证与此次尝试的结论相悖的。”

收回媒介。我以为,一点红对我产生信赖感,不是因为我长得人畜有害,而是因为她对我的伤害感知才气产生了猎奇。

“你的意义是说,要我来卖力找话题?”

西方人有句谚语,叫猎奇害死猫。人在产生猎奇心的时候,常常会忽视风险,像是丢了脑筋一样朝着猎奇工具不竭靠近――这些话是我在书中看到的。

宿舍寝室内,蜷腿坐在我床上的一点红用平平的声音解释说。

“嗯。”一点红点了一下头,“来之前我倒是想好了话题,下午的时候,我又想了很多话题。但是现在,我感觉说哪个话题都分歧适。

就如许,话题自但是然的展开。我和一点红聊了好久,最后她困了,迷含混糊的她像只小奶猫似的,直接钻进我的被窝里,睡着了。

“哈……”我苦笑了一下,“你这么晚来找我,就是为了搞阿谁尝试?”

“此次尝试的结论是,你感知的不是伤害,也不是枪口,而是敌意,或杀意。来由是,在你感遭到伤害的时候,我并没有效枪指着你。”

一点红理所该当似的点了点头。这时,她俄然抬起鼻子嗅了嗅,微微皱起眉头。

“我平时就如许穿。”她将屁股向后挪了挪,直起腰,靠坐在床头板上:“很奇特吗?”

“油嘴滑舌。”一点红又瞪了我一眼,“这身衣服很不矫捷,分歧适行动。”

一点红用浮泛的眼神看着我,死水普通的神采仿佛在说:你乱来鬼呐?

“作者名不记得倒是普通,但是普通来讲,书名都会记得吧?毕竟书名是和内容相干的,只要记得内容,很轻易就能记起书名了。”

名震元兴城的头号杀手,竟然在我的房间里,我的床上,就这么毫无防备的睡着了?!

“没错。”

不过这不是我的错,是你返来的太晚,让时候变得非常难堪,以是那些话题才见效了。并且我记得我在一本书中看过,找话题这类事,本来就应当由男人卖力,我本来就不该该华侈脑筋去想这些事。”

“刚才你不是挺矫捷的吗?”

“不信算了!”我拽过一张椅子,坐在一点红劈面:“说吧!你想聊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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