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募集佣兵的人都投来了不屑的目光,明显六十人不到的一个杂兵佣团,却在那边宣称本身有几百人。“不过插手我们水狗佣兵团可不是说想进就进,”肥胖男人摸了摸本身圆滚的肚腩,“起首你要交归入团用度,并且还要看看能打不能打。”
菲德暴露皓白的牙齿和那少有的浅笑说:“我只是个乡间佬,有一身的蛮力。”
毫无疑问,看上去最弱的九个佣兵和菲德被选上了,卡曼带领的人数只剩下三十来人,人数上完整被山贼压抑。
“收到谍报,四周村庄的村民凑了一笔钱雇佣了一批佣兵来讨伐这山上的山贼头子,但没干系,我们水狗佣兵团就是要做别人团不敢做的。”这时候也没有几个佣兵在听团长发言了。
菲德并没有搭话,只是温馨地看着对方。
据点中心的广场站着他们的首级——腰上缠着一把银色匕首,闪亮刺目。长得又黑又丑的他只剩下那把匕首值得别人重视。
团长约莫三十五岁的模样,身材不算高大,一米七不到的个头,但腰技艺脚都很粗实,特别是他身边那炳斧身很阔的双手斧,让人生畏。
“你们…你们城里人不是都崇尚骑士精力吗,骑士不都不杀…受了伤的人吗?”
“那你这件铠甲是从那里偷来的?”肥胖男人圆溜溜的眼睛高低打量着菲德,不晓得是贪婪还是迷惑,“小偷和盗贼可不能插手呢。”他身后坐着的新雇佣兵也走过来摸摸碰碰,仿佛见到希世珍宝一样。
他站了起来,一阵冷风把他的乌黑长发吹动起来,挥发了一些汗气。
“为了名誉!名誉!”佣兵们跟着喊标语,不整齐也不清脆。在这个大陆上,名誉就像是人身上的衣服,有必定比没有要强,多必定比少要有挑选的空间。
“你这盔甲不错啊,”山贼头领渐渐向菲德走了过来,面劈面地伸出右手去摸那玄色板甲,“并且...仿佛还是...还是附魔...”
穿戴满身玄色板甲的菲德走进了萨林斯王国的南部重镇杜罗。他的故乡小镇离这里有两天半的时候。
菲德和三个新兵被带到团长面前,传话兵说道:“这就是明天调集到的新兵,一共四个。”
菲德察看了一下这上山的必经之路,一座前哨站里大抵有7、八小我,而两旁的密林中还埋没着几个弓手。
肥胖男人转头看了看明天招募的三小我,另有面前的菲德,“行吧,你们明天运气不错,刚来到就有任务,”他摸了摸脑袋,“还是庇护这类简朴的任务,你们就跟着他走,去城镇东面调集。”他说罢便让每小我挑了一件兵器——用一个箩筐存放着的陈旧兵器,不中看也不大合用。
“呸!”身后一个大汉把放脚的木凳子一脚踢翻,敏捷站起来,拿起刀作势要打,肥胖男人也不逞强,顺手拿起一件兵器就举起来。
躺在据点前门哨塔上睡觉的阿谁山贼,被一阵刀斧碰击声吵醒,他站了起来往盗窟中间看,满广场都是山贼喽啰的尸身,而那九个佣兵也死了六个,另有三个和剩下的山贼缠斗在一起,不过眼看就要全数死光。
颠末半个小时的路程,水狗佣兵团已经走到山贼据点的前哨站,那边有几个弓箭手在等待着。
“哈哈哈,好。”卡曼发明菲德除了一身玄色板甲外,既无兵器也无头盔,赤手空拳又不伦不类,内心不得不有一丝防备。
不一会儿菲德就被带到了山上山贼的据点。据点用大量的粗木头建成,小有范围的盗窟,估计能够包容上百的山贼。盗窟只要一个瞭望台,上面的弓箭手一点都不警戒,靠着木头在睡觉。而盗窟四周的树木都被砍光,据点的视野非常好,易守难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