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些冷,老河的身影显得愈发佝偻。
“来一碗。”
羊群四周都是商会的人,牧羊铃铛的声音掺杂在驼铃声中,没人能发明端倪。
驼铃叮当,数百人的步队拉成一条长线,蜿蜒如蛇,渐行渐远。
自从返来,每天一碗甜豆花儿,成了老河的新风俗。
“真像一条老狗,差点被碾死屁都不敢放。”
“豆花儿嘞!新奇的豆花儿嘞!”
行走戈壁,骆驼必不成少。
老河用攒下的银子盘了个小作坊,酿些米酒,买卖还算不错,如果没有不测,他的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有酒有肉,倒也算得上安闲。
黄沙滚滚,赤地万里。
戈壁不好走,因为没有路,可否安然到达对岸全凭经历。
“文可安天下!我等学子才是霁云基石,而非他少城主之流!”
只是孤身一人,时候久了,不免有些孤傲。
“对!定要叫那小人晓得晓得我们学子的短长!”
残暴的疆场令他得以成为练气士,但瘸掉的一条腿却再也没法走路,这些年有得也有失,也不知是获得的多,还是落空的多。
老河的年事不小了,他晓得人与人并不不异,人各有命,有些人生来便是金枝玉叶,有的人只能在疆场厮杀卖力。
一小我,一把刀,跛着腿的老河在落日里走进城主府,背影倔强而固执。
不过这一次的线路与平常大不不异,走进戈壁半天以后,一行人就离开了本来的线路,走向更加荒凉的戈壁深处。
“必然是阿谁少城主不开眼,撞上了铁板,说说,为啥宰他。”云极非常猎奇。
夜深人静,老河睡不着的时候也曾胡想过娶个婆娘,但他年事太大又跛了腿,长得其貌不扬还是个豁牙子,谁家的女人情愿跟他过。
老河去了棺材铺子,买了一口大红的棺材,将豆花女人的尸身装进棺材里,拉到城主府的大门前。
日子一天一天,过得波澜不惊。
老河在豆花铺子前站了半天,拖着跛腿一小我下了井,将豆花女人的尸身捞了出来。
老河咧嘴一笑,豁牙子还是风趣,但牙缝里说出的事理却必然都不风趣。
嘴里的泪是咸的,老河的牙又疼了,疼得透辟心扉。
如果赤兀罗三等人晓得羊群是妖,绝对不敢同业,这等数量的妖物足以吞杀十多个乃至数十个划一阶的练气士。
顺着清甜的叫卖声,老河不由自主的走到豆花铺子前。
大家间,本就没有公允可言。
老河说得轻巧,仿佛宰人和宰猪没甚么两样,但眼底却隐着一股难掩的气愤。
“一介庸人,污了我等双眼,逛逛走,我们去翠云楼持续做诗,声讨那少城主。”
拖着跛腿的身影渐渐的走进了城,融入人群,成为浅显之一。
卖豆花儿的女人姣美又勤奋,笑容朴拙,像是一朵开放在冷酷之城的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