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不甘心。
占有在天莽草原的妖族种类繁多,大多凶悍,遍及各处,而妖兽最多的处所,便是草泽之森。
女娃惊骇,那只孤狼更怕,好似碰到天敌般趴伏在地,四爪颤抖一动不敢妄动。
“阿爹,对不起,小鹿儿没用……”
作为草原上最大的部落之一,贪狼部必然不乏妙手,云极此行筹办刺探一番贪狼部的真假,看看这处草原部落究竟强大到何种境地。
空中的大狼不在盘桓,蹲在一处,等候着猎物自投坎阱,狼口的獠牙津液横流。
女娃不到十岁的年纪,头发脏乱,小脸惨白,双手死死的抓着草木边沿,眼中尽是惶恐。
女娃绝望的闭上眼。
女娃晓得明天难逃一命,但她固执的不肯堕泪。
“咦?这只毛虫竟然是人形!”
住堆栈,睡草窝。
在她等候灭亡的刹时,竟然听到了歌声。
如果碰到特别富强的丛林,最好绕行,草原上的妖兽最喜好栖息在林野之间。
拎着新抓的玩物,云极走进这片奇特的丛林。
阿娘亡故,她与阿爹相依为命,可不久前阿爹害了风寒,一病不起,拖到现在已经奄奄一息。
啪叽一声。
嘎吱,嘎吱吱。
传闻伤害的草泽之森有着奇异的灵药,能治百病,因而女娃冒险来寻觅,成果灵药没找到,反而被一头独狼盯上。
百头能力最大的焚牛成了肉干,天莽商会的诡计已经很难见效,何况带着赤魔羊的冯海比起他二叔冯元良来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如果连冯海那等纨绔后辈都能成事,那霁云的国运可就太弱了。
草海无波,清风拂面。
看当作色,肉干烤得差未几,云极收起火焰沙与牛肉,选了个方向阔步而行。
也不知是毛虫没抓稳,还是用心为之,竟从草木上掉了下来,直接落在云极怀里。
毛茸茸,肉墩墩,凉丝丝,就是有点扎手。
烟气升腾,肉香四溢。
导致郁家灭门的祸首祸首,贪狼部这个大敌,迟早要撤除。
虽说是草原,也有很多险地。
戈壁以外便是荒凉草原。
女娃猛地睁眼,头顶是一张清秀的脸庞,正带着一丝猎奇看着她,还美意的抓起一只半死的巨型毛虫对她道:“喏,吃吧,补补身材。”
枯朽的草木难以支撑,收回即将断裂的响动。
另有流淌在草原上的溪流,看似清澈恰好极深,不会水的很轻易淹死。
翻山岗,越大泽。
要说最伤害的,实在是一种特别的草地丛林。
走草原,越大漠。
草地与丛林两个词汇看起来并不搭边,在天莽草原却能完美的融会在一处,指的是一种极其特别的地区,这里的杂草广大而坚硬,比树还高,范围极广,层层叠叠堆垒出草泽之森,奇特而伤害。
毛虫长约三尺,浑身茶青,长有蓝毛,一曲一弓,爬得迟缓笨拙。
贪狼部。
去霁云不急。
三天草原之行,云极没干别的,前后将百头焚牛宰杀一空。
超出草原就是霁云国的领地,不过云极行进的线路却偏离了霁云,正朝着草原深处进发。
烤肉很香,但并非谁都能吃。
“这下够吃个几年喽,焚牛的肉公然鲜美,有嚼头。”
“好胖的毛毛虫啊!”
丛林某处,有一颗枯老的草木,不知是被虫子啃的还是腐朽多年,其上遍及洞穴,这些洞穴恰好构成了门路模样,能让人攀爬上去。
赶牛多费事,还是做成干粮的好,有了焚牛肉干,恰好替代龙须虾片,不但能充饥,还能抵消剑魄寒气,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