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个人军为第5野战兵团,由滕县四周分途向北游击,相机光复邹县。
(3)第三游击区,由第3个人军孙桐萱总司令批示所部第12军落第55军,位于鲁西南地区,向运河、陇海之敌游击,相机光复济南,觉得北进之按照。
(1)第一游击区,以第24个人军之第57军(欠112师)落第89军为基干,位于淮阴及其以南地区,向津浦、陇海、江岸(长江)之敌游击;另以第112师任东海沿岸之守备。
3.按战区情势,划为四个游击区,应装备之基干军队及其任务以下:
(1)第11个人军为第1野战兵团,位于定远西方三十里铺至淮河南岸之间,向临淮、蚌埠之敌侧背威胁,以管束其渡河。第21个人军为第4野战兵团,在合肥、张桥镇一带集结后,向含山、全椒进步,侧击津浦南段之敌。第27个人军(第6军团)及安徽保安第3、第4团,归杨森军长批示,为第3野战兵团,位于安庆以东,任安庆及其四周江面之守备,并在安庆、庐江、有为间地区游击。于学忠总司令批示第51军、第31军为第2野战兵团,于淮河北岸设防,禁止敌之北犯。以上各部概归李品仙副司令长官批示。
1.战区决对津浦南段之敌,拒止于淮河以南地区,由其侧方持续予以打击,渐次驱除清除之,同时稳固鲁南山地。对津浦北段及陇海东段取侧击之势,管束敌之南下或西上,以拱卫徐州。与第一战区之作战地境为郾城、周家口、鹿邑、商丘、城武、郓城、张秋镇之线,线上属第一战区。
“(2)第22个人军主力向邹县,一部迂回曲阜、邹县间进犯,另一部控置于临城、韩庄间。
2.野战军辨别应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