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
三岁炼体,五岁习武,是这个天下里大多数人必定要走的路,依托着灵力的滋养,五岁的孩童便可提起百斤重物,资质上佳的一拳便能震碎牛犊内脏,在大一点的孩子便能够单独搏杀豺狼,震裂山石更是不在话下。
人们只晓得他是一年多前俄然呈现在小镇里的,为人孤介,很少与人扳谈,独居在那片让人们望而却步的妖怪丛林里。
“哼!”易天辰一声冷哼,扛着斗鹿持续往前走去,斗鹿的代价他比谁都清楚,想捡便宜可没那么轻易。
“对啊,这小子就住在那片丛林里,以是我们都感觉他脑筋有题目,略微普通点的人都晓得那边去不得,更加不会在那过夜,但他却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过他仿佛很交运,住了近一年还是相安无事。”
扛起斗鹿,易天辰便直接出了丛林,往丛林外的汤玄镇走去,他要将斗鹿卖个好代价。
听到此言,世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繁都附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戴褴褛以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回丛林?!”贩子有些不解。
跟着人体的生长,体内的灵痕会渐渐滋长出一股淡红色的灵力,这股灵力能够用来蕴养精神,让精神变得日趋强大,超凡入圣,这是人类强大的底子,一样,那些体内具有灵痕的动植物也因为灵痕的存在变得非常强大,只是它们数量较为希少罢了。
几人顺势往前看去,领头的麻子脸在看到是易天辰以后顿时就变了神采,怒骂道:“呸……真是见了鬼了,我们在丛林里蹲守了数日,一无所获,而这没有灵痕的废料抓斗鹿竟如此简朴,真他¥%@#¥……”
也有人说,他是在呈现不久以后才住进那片丛林里的,因为他体内没有灵痕又不通说话,常被人凌辱,进入丛林是想寻死,岂料老天不收,只得独居在丛林里。
此时的易天辰已经进入了小镇,在吵嚷的人流中快速穿越着,沿途的人流也都纷繁遁藏,怕被他身后的庞大鹿角给刮到。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小我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乃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较着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如何走过的主。”一名小镇住民在一旁插话道。
“这穷小子运气竟如此之好,竟能抓到斗鹿,乃至连毛皮都没弄破,这回可发财了,发财了!”一名外来的贩子看易天辰穿戴褴褛,认准了他不识货,上前试图以低代价买入,但却遭到了易天辰的白眼,他并未理睬。
开初,麻子脸以为是易天辰瞎猫遇见死耗子撞了大运,但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类大运仿佛一向就未断过,这让麻子脸非常费解,也非常气恼,这不但仅是麻子脸以为易天辰抢了他们的斗鹿,还因为易天辰是一个连灵痕都没有的废料。
“这小子如何老能抓到斗鹿?他不会把丛林里的斗鹿都圈养起来了吧?”人群中,一些熟谙易天辰的本地住民窃保私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