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的嘴角暴露一丝嘲笑。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戎服给扒了下来,因为此人的身材比较高,并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戎服根基没沾上血,魏可感觉,这身戎服或许对他有效。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该当快点逃命!”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残剩的仇敌,进入了他的视野。
剩下的仇敌怕了,他们要投降!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戈壁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侵占性兵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役,估计也只要魏可如许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甲士,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甲士的社会职位很高,死掉三个甲士,此中另有个军官,局势已经变得更严峻了。
“那么,你能奉告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甚么还要杀人?”
他单腿跪地,细心侧耳聆听四周的动静。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趁便抹一把额头的盗汗。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紧接着,一件淡色的衣服,被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撑着,从那辆停在公路上的汽车的后侧,渐渐升了起来。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役,他就阐收回告终论,无穷靠近究竟。
胜利了!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这是两个已经完整放弃了抵当的仇敌。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你用的是戈壁之鹰!上帝!我亲目睹证了一场战役,有人用一支戈壁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役!这是古迹!东方孩子,你必然是某个国度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家,猫着腰,机灵地往前走,不收回一点声音,当他颠末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楚地瞥见,有小我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这小我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戎服,魏可靠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别的两个枪手也都是甲士,身上穿的是Y南群众军的正规礼服。
看来,今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头的时候真有效,假定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伎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制止此次不需求的战役。
对方总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此中吉普车的司机坐位上,死掉的那小我,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竟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上帝!你是如何做到的?”
那些Y南甲士的兵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枪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类环境,谁晓得接下来会产生甚么。
只不过,魏可一样也晓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完整倒向了他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