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说?”张昭华问道。
“太孙妃和你们不一样,那是要比及确认太孙妃能生养才气正式册立,”高炽顿了一下道:“要不然直接授了金册,如果她不能生养,再要出妻,就有些毒手了。”
在天子看来,其他藩王的王妃也就罢了,正妃没有生养,王位一样传给庶子;但是在担当帝统的担当人这里,那是必必要娶返来会生的女人,并且必然是要生下来嫡子才行!
此时的大夫晓得虫子凭借在人体内会治病,并且已经有了有效的打虫药――张昭华又想了想此时的西方,恐怕还在持续中世纪三大医疗宝贝:放血、截肢、脑瓜子开洞吧。
天子最多给马氏两年时候,如果生不出来,他就将太孙妃的金册授予别人,谁拿了金册,谁才是正统――他总要看着太孙有了嫡子,才算真正放下心来。
朱元璋酷刑重法有没有好处?最起码这个刑律看起来是大快民气――这一条,张昭华上辈子活过的处所,不过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了大明,是犯甚么罪都不敢犯强奸罪!
但是到了明朝,天子对强奸犯是深恶痛绝,以为可比十恶不赦的大罪恶,是以《大明律》里对强奸罪的惩办条例非常简练,不像元朝分得那么详细。履行起来很轻易,因为就是这么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七,流三千里。**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戴思恭是谁?”张昭华问道:“医术很了不得吗?”
“我原听女官说,来岁仲春旦的时候,”张昭华道:“也就是你返国之前,皇爷会册我为世子妃,另有周王世子妃,但是没有太孙妃的册妃典礼。”
也就是说,碰上强奸犯,不管你强奸的是谁,唐律还分刑法轻重,强奸下人、乐伎罪恶较轻,但是到了大明,只要强奸直接绞刑,得逞者先打一百七十棍然后放逐三千里。强**女更是垮台,女方就算说志愿也不顶用,杀你没筹议。
“太孙妃恐怕是得病了,据闻前几日东宫请了太医,”高炽道:“风雅脉、小方脉、妇人科的太医们都给诊了,但是并未曾听闻病症,没有医案药方――恐怕太孙妃这个病候,很毒手啊。”
但是你要说《大明律》是不是很掉队,是不是一无是处,也不是。
再比如说,如果丈夫死了,女方只要守寡,哪怕无子也可与夫家分财产,如果再醮,则没有。这一条在宋朝就分歧用,宋朝多得是大富的孀妇,都是担当了丈夫的财产的,再嫁由她,财产也是她带走,北宋乃至另有两个宰相为了争一个财产十万贯的孀妇而闹到御前的趣事。
“那倒是不成能,”高炽道:“主治的太医但是戴思恭。”
张昭华听得出神,诘问道:“厥后呢?”
“他但是良医,”高炽啧啧称叹道:“给人看病,下药必然会晤效,皇爷爷最看重他的医术。当年我父王曾经得了瘕,肋间有块垒如石头普通,去来无常,推之而动,按之而走。肚硬而胀,每天食不下咽,只能吃捣碎的饭,王府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还是皇爷爷派了戴思恭来,他给诊了脉以后,问父王嗜吃甚么东西,父王说爱吃生芹,他就断言是得了虫瘕,而不是血瘕。”
想想还真是不寒而栗呢,幸亏是没穿去那种处所。
比如说在“犯奸”这一条目下,唐朝的律法对强奸犯,是要有辨别的,对各种性犯法、不称身份者的性犯法,均有详细的规定。轻者杖责,重者放逐,直至绞刑。宋朝承上,呈现了里程碑式的“强**女罪”,规定“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元朝更是规定了春秋,以为“凡称幼女,止十岁以下”,超越十岁便不算幼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