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岁先前俄然看到玄色的衣裳,心中欣喜了一下,可等看清来人,又长长感喟一声,拖着尾巴筹办走。
九千岁本来高高翘起的尾巴微微耷怂,东风对劲的面庞也稍稍失了色:“是么……”
等将卿的第仲春,九千岁整夜整夜坐在万丈星斗之下,瞻仰着无数的星星一颗一颗的数着。他想的很简朴,既然本身很无聊,那不如来数星星,或许等他数完了统统的星星,三年的时候也就畴昔了。
仙界中,仙帝边幅漂亮,且常常被人赞叹人俊身材好,更有各种百般夸奖男儿身材好的词用在他身上, 九千岁两耳一动,心道:妙啊!待本千岁亲身去看一眼,不管精干还是阳刚,不就都有了吗!
耽误到让人发疯。
去了人界!
九千岁晃了晃尾巴:“不必多礼。”
九千岁猜疑地驻了法度:“恰是。”
……
侍卫不敢胡言乱语,恐怕他不信,赶紧道:“恰是,仙尊他连仙府都没回便去了。”
也幸亏,他是天生的乐天派,不然这如果换成是普通的人,只怕早就崩溃了。
来人出乎料想的精美标致。
但恰好没人信他。
相对之时, 双双无言。
黑衣青年当即吸了一口冷气,行了一个极重的礼:“小仙见过千岁。”
小精战战兢兢缩着脖子摇点头:“千岁很标致,但您既不算精干,也不算阳刚。”
他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封信,九千岁接过,见信封完整涓滴没有被人撕毁的陈迹,一时有些猎奇,也有些严峻。
再说蟠桃会碰到将卿这件事,九千岁瞥见他的第一眼就感觉这条蛇好啊。
明显只是白纸黑字的一行字,却让九千岁看了又看,瞧了又瞧。闭了眼再展开,展开了再闭上眼。如此来回无数次,他乌黑的眼中如点了一团火焰般,刹时敞亮了起来,一扫方才的失落,名誉抖擞地朝天大笑道:“将卿这个朋友,本千岁交定了!不就是三年吗?他既然肯留动手札,本千岁等他三年又如何?!”
不知谁把这事传出去,传出去不说竟然还越传越可骇,传到最后他就成了一只喜好偷看别人沐浴的好色狐狸, 还男女不忌, 弄得仙界中大家自危。
侍卫抱手行了一礼,答复道:“不巧。我家仙尊蟠桃会一过,就去了人界。”
既然必然要交友他,蟠桃会一过,九千岁便主动到丹丘仙府寻觅将卿。
似是方才听到府外的动静,又或者是刚巧出来,总之他一出来众侍卫便齐齐施礼。
“那我”二字方才吐出,丹丘仙府内便走出一人。
等将卿的第一月。九千岁带着洞府中的狐狸把别有洞天里里外外打扫了一番,并对众狐道:“很快就有人出去做客了!”他四周驰驱寻来最好的仙果美酒,将本身收藏多年的东西全全摆放出来,只想给将卿最好的。
这位狐神一贯自来熟得很,不过是和将卿在蟠桃会上不痛不痒说了几句话,他就已把将卿当作本身的老友。这不刚和将卿告别不出两日,他就不远千里的找来了。
至于甚么拐人儿子,弄乱月老的那些事更是冤枉。
因此总结下来,仙界世人对他的曲解不是普通的深。他明显是只好狐狸的,却恰好因为这些曲解,让他成了世人眼中的坏狐狸。且一成为,就是几百年。
好到让他有种非交他这个朋友不成的境地。
信的内容未几,只要一行字——人界有事,此次一去最迟三年。将卿,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