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刀刀刃处,刃口密密麻麻的崩缺了好几块,大点的口儿几近比拇指指甲盖儿还要大。
就在先前仇敌被击退,陈诺在马背上摆布寻觅麴义的当儿,他一眼看到,有一人披襟披发如疯了普通,举动手里的刀子,猖獗的砍杀着那些贼兵。直到那些贼兵因为局势已去,向着四周逃窜时,那人都未曾停止挥动手中的刀子。比及陈诺顿时的那声‘贤弟’,也终究将那人给唤醒了。
陈诺率部声援麴义不久,就有一伙人马俄然掩杀到了他的‘大本营’。
麴义看到陈诺回身,当即伸手扯住陈诺衣甲,要求道:“大哥,让小弟也随去吧!”
获得陈诺的承诺,麴义哈哈一笑,立便是清算人马,跟从陈诺出战。
陈诺几近认不出麴义来了。
“好!”
陈诺远远看到,从速打顿时前,只还来不及扣问环境,就见赵雪满脸的焦心之色,不无忧心的看了陈诺一眼。但她为了不让陈诺担忧,方才缓了缓口气,说道:“将军放心,那贼人公孙范突袭一阵没有到手,又听到将军赶回,当即撤走了……”
不过还好,陈诺出来时只带了两百的马队,留守在营的另有三千之数,公孙范想要一口吞了,也一定是件轻易的事情。再说,留守的但是有赵雪跟朱灵二将,赵雪心细如发,朱灵英勇过人,公孙范在他们手上也一定讨得便宜。
麴义惯使长枪短刀,但对于长刀他也并不感觉陌生,毕竟对于疆场上的将军来讲,十八般兵器但是要件件都能耍那样才够过硬,不至于临敌亏损。
这也难怪啊,自畴前次夜袭给了公孙范一个深切得不能再深切的经验,公孙范在获得他督粮的动静后,想要趁此机遇一雪前耻,实在也再普通不过了。
所谓豪杰相惜,应当就是如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