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敛无聊的靠在龙椅上面。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动手旁的黑水晶制成的龙头。这十年来,狼野国的充足昌隆让其他四国顾忌,但十多年的残佞冷绝的手腕,让统统人对他都是敬之畏之。万人之上,高处不堪寒的感受是独孤单的。固然清闲子偶尔能够陪着本身玩一玩,但是毕竟清闲子的聪慧让本身老是存在不适感,让他不能真正的纵情。
“是。”来人低着头,谨慎翼翼的带着依依走出大殿。
轻抚着小娃儿的粉颊,看着大殿上那位面带浅笑的黑衣锦服男人。哼,还真是救了一头豺狼,真是失策。
他到是晓得为何戚敛对她有兴趣了,不过如果本身是他,就不会走如此下策。如果抵挡不住,就不会去碰,毕竟她但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弄不好就会遍体鳞伤,乃至会招来杀身之祸。
还是是淡然的语气,边抚弄着小娃儿,边道:“见过脸皮厚的,但是没见过厚到如此程度的。明天年是见地了。”依依实在看不惯这类说大话的人。
“堂兄真是贤明。”依依没否定,只是微微假笑说道。
“堂兄,我没筹算救你,别笑岔气了。”笑死了可不好,她还没有找到番木鳖之前,他可不能死。
“那是。”戚敛毫无谦善之意。
“嗯,临时能够打发到我的无聊。你是想颁发一下定见吗?”
依依轻声淡然的叫道:“堂兄。”
呆在一旁筹办当个看戏之人的清闲子,摇着羽扇,翻着白眼,仿佛看到了将来一些好玩却又无聊的事情。爱情这玩意儿,就是如此,能让狗熊变豪杰,也能够让豪杰变狗熊。是甚么熊,今后能够见分晓。算了,归正也能够打发时候。他到想看看,会是如何的结局。
“你……”
好,很好。
清闲子摇了点头,看来这几年的顺意,让戚敛的脸皮越来越厚,心越来越平,性子也越来越钝。
“来人。”
看来,该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