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带畴昔?”
在如许的江南水乡里,穿旗袍的女人并不希奇,成千上万个绣娘里,多的是穿旗袍的女人,但明烛身材高挑,腰细腿长,骨肉均匀,鲜少有人能把旗袍穿得这么都雅有神韵。加上身边的男人高大矗立,结实俊气,两人走在水桥上,跟油画里的人儿似的,引得旁人侧目转头,悄声群情。
小明烛因为肺部传染在病院住了一个多礼拜,从那以后,明烛自小就怕水。外婆心不足悸地说那天救他们的人是个从戎的,恰好回镇上探亲,适值碰上,就把他们救了,说他们运气好,还跟徐奶奶带着两孩子登门伸谢。
“好咧,寄到北城啊,大抵后天能到。”
明烛愣了一下,他掌心的温度像是直直烙在她心尖上,又热又烫,乃至于整小我都有些昏眩。
他笑, 低头把烟掐了, 下巴抬抬:“走吧, 带你吃点儿东西去。”
他对陆焯峰竖起大拇指:“哥们,练过吧?”
陆焯峰抬手,揉揉她的脑袋,走到她前面去了。
陆焯峰把箱子立在中间,瞥头笑笑:“是练过。”
明烛看了一眼,跟上去。
本来是出来买花盆的,明烛哦了声:“走吧。”
明烛把快递单递给快递小哥:“好了。”
当时,在军队里,徐睿跟陆焯峰干系最好,他跟陆焯峰提及小时候被水淹的事,说现在想起来另有些怕。
徐睿翻白眼:“那是你小时候没差点儿被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