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伯年咬牙道:“余爷请说,如果我能拿得出来的,我们都能够筹议。”
……
正如他所说,丁伯年的胃口太大了。
把纸屑往地上一扔,余爷嘲笑道:“你打发乞丐吗?五百万就把我给打发了?”
余爷视野仍然逗留在女子的胸前,有些肆无顾忌,并没有转过甚看向丁伯年,更没有搭话。
既然你要找上门来认错,那就得有一个认错的态度和憬悟,受点萧瑟也是必定的。
丁伯年心中有些怨气,眉头微微皱了皱,俄然发明本身还是低估了记仇。
余爷更有耐烦,但没有耐烦的是他的保镳。
因为贫乏这类文明人的秘闻和蔼质,他才寻求如许的糊口。
丁伯年走进熟谙的包厢,余爷仍然老神在在的坐在那边,态度不咸不淡,一名旗袍女子正蹲在他身前泡茶,很有些江南水乡的味道。
说完,余爷挥挥手,那女子如蒙大赦,当即退了出去。
余爷笑了笑,那笑容有几分对劲,道:“我觉得你能一向等下去,本来你的耐烦也不过如此,好吧,你有两分钟的说话时候。”
这就是他的态度。
丁伯年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立马叫道:“三成,你还不如杀了我!你这就是明抢,如许不好吧?”
但他想得很清楚,颠末一段时候的对峙,余爷的气估计也消了大半,再说那几个亿,在他身上也不成能榨出来,想来余爷更在乎的应当是面子。
看到丁伯年出去,余爷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讽刺,他没有决计埋没本身的情感,又或许是不怕丁伯年看到他眼神中的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