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伸出粉嫩嫩的舌尖,舔了舔唇边亮晶晶的糖屑,四周看了看,选中了一家裁缝铺,名字倒是风雅,唤作“藏衣阁”。就是匾额上不知是谁题的字,把好好三个字写出了一股子金戈铁马的杀气,不晓得的还觉得是藏兵阁。

幸亏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持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感觉本身碰到了生射中的应战,难度已经超越了“挑选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大汉看着仿佛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可贵地踌躇了。固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仿佛再饿就撑不住了,如果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是。”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补缀到看不出本来模样的衣服,假装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天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觉得他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类“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很多了,发明他如浮萍普通无根无基如何能够放过他。

洛书:事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难堪。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好处远远超越雇佣一小我把守他们的用度?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讲非常首要?

面前这两小我长得实在是有特性。一个又矮又胖,下巴足足有三层厚,第四层已经显出了发育强大的抽芽,走一步肚子上的肉颤三颤,活像一座肉山。另一个又高又瘦,两颗兔牙白白长长,单眼皮,小眼睛,眼睛里时不时划过一道精光,衣服穿在他身上空空荡荡,不消脱衣服就能瞥见肋骨,就像一根夺目的竹竿。

***

胃:怪我咯?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能够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内里。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放肆到了这类境地?

他在崖底很多年,一开端来的时候,身上就穿戴一身活动装,放眼四周,寥寂无人,别说是裁缝店了,连块布料都没有。体系还是个教门徒进级打怪的体系,商城里开放的地区不是灵丹灵药就是绝世功法,最接地气的是各种的吃食,并且满是以弥补体能气血为主,增肌减脂为辅,味道早就被扔到抓哇国去了。据体系说,味道是由总体系评定的,洛书感觉如果由没有味觉的体系们评定,那铁定是吃不死人的都算好吃。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 乱其心智, 毁其出息。

“楼主,此人是部属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谍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落九年,一朝返来就以雷霆手腕清除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尽是崇拜与尊敬。固然不晓得为甚么漫衍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从速上报,但还是当真地答复了。

洛书一看,乐了。

洛书低头看了看,本身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布条很宽,也很柔嫩, 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陈迹。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遭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披发的、几近凝成本色的压力。

说完了再也不理睬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仿佛透明到要消逝了普通,一双眼睛也暗淡无光,仿佛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也是。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毕竟是做皮肉买卖的处所,如果“货色”有了毁伤,代价岂不是要大打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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