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秀心中暗想,如果有机遇,必然要去见地见地那充满传奇色采的天下。
实在沈万三早已经起家,听到屋外脚步声,一猜就晓得是她来了。
神驰中的江湖,小说中看到的江湖,爹娘和沈万三口中议论的江湖,吸引着她,放佛离她很近,却又很悠远。
沈万三看着她因为难堪有些微微泛红的俏脸,忍不住调侃道:“呵,你这丫头这么早就跑来找我,是不是太久没见,想你沈大叔了?”
沈万三看着她等候的模样,故意想逗逗她,故作遗憾的说道:“此次来得比较仓猝,以是没有来得及筹办甚么东西……”
而这一次,她一样很等候呢。
沈万三送她这根簪子,或许是他感觉女孩家天*美,是以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必然也会喜好,她不得不承认这根簪子很标致也很值钱,但是她却兴趣缺缺,说到底即便她变成了女儿身,对于珠宝金饰还是无爱,她一贯对身上穿的用的没那么讲究,只要繁复温馨就好,不管宿世或者现在都是如此。
沈万三哑然发笑。
第二天一大早,李文秀来到了沈万三住的客房外。
公然,这丫头接下来的话印证了他的设法。
不过,固然她不喜好,不代表别人也不喜好,当小蝶那丫头见到这根簪子的时候,眼中透暴露来的,就如同她宿世那些女朋友们见到敬爱的金饰时一样,固然小蝶口中没有说,也晓得这根簪子代价不菲,不敢妄图能够获得,她还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站在屋外,想要拍门,却听内里悄无声气,不晓得沈万三起来了没有,正在踌躇间,门俄然“吱呀”一声开了。
上一次沈万三返来,送给她的是一件代价不凡用上等羊脂白玉做成的簪子,通体乌黑,细致光芒凝脂得空,没有涓滴杂质,
他们这些年辩论几近已经成为了风俗,每次两人在一起,鲜有正儿八经的时候,就连她娘都拿他们没体例,说他们一个长辈不像长辈,一个没大没小,对此两人都是相视而笑。
谁想你了?真是有够厚脸皮的,李文秀在心中暗自鄙夷。
固然李文秀的爹娘早已经退隐江湖,不在江湖中走动,但不管如何说之前毕竟也是武林中人,也有一些江湖中的朋友,沈万三就是此中一个,再加上门派的渊源,要完整断绝也是不成能的,多多极少另有着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络。
没体例,这年代可供消遣的事儿实在不是很多,多点茶余饭后的谈资老是好的,趁便也能够增广见闻,可谓一举两得。
一年多不见,天然得要好好庆贺一番,当天早晨少不了摆酒设席为沈万三拂尘洗尘,席间的闲谈不成制止的说到了一些江湖事。
沈万三说得轻描淡写,顿了顿,俄然变得兴味盎然,奥秘兮兮的说道:“你这丫头可知是何物?”
还好,还好,她是普通的,她安抚着本身。
沈万三的到来让李文秀将那些纠结事抛诸在了脑后,究竟上颠末这些天的思虑,她除了得出一个她是在自寻烦恼的结论,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收成了,她一贯不是一个喜好纠结的人,以是这件事并没有在她心中逗留的太久。一觉睡醒就又是一个新的开端,她永久都是悲观的,主动的面对人生是她一向以来的长处,这才是一小我生赢家应有的风采啊。
“我在想,沈大叔你此次给我带来甚么礼品了呢。”李文秀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就像是在找着甚么东西,只差没有四周乱翻了。
这不能怪她财迷,以往每次沈万三返来的时候,总会送她一些东西当作礼品,每样都能够说非常的贵重,太浅显的东西他也不美意义送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