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半晌,初晓俄然愣愣地问本身:“实在写说就是一种套路啊,别人能写我也能写啊,固然我的语文不太好,笔墨上不占上风,但如果情节够吸惹人那不也行吗?”
“作为予嬗的助手本身是报答的,小说如果写得好也是有稿酬的,以是我就是身兼‘二职’了?”
初晓想如果本身去做收集小说创作者,那本身的便能够一边帮予嬗一边写故事,并且作为予嬗的助手会经历更多诧异的事情,那么到时候写小说的时候便能够写出更多出色的情节。
之前初晓无聊的时候也会胡想一些人物场景,她还曾经产生过写武侠小说的动机,为此,她也试着写了千把来字,可惜写着写着,她就因为各种琐事而断了兴趣。厥后当她转头再细心一瞧本身写的阿谁故事的时候,她感觉本身写的情节实在是太单调太无趣了,并且本身笔墨也真的是太笨拙了,因而她就完整断了写小说的动机。
初晓抱动手机躺在被窝里发着呆,手机上的小说她已经看得兴味索然,她不由沉闷地抱怨了一句:“这故事写得也太无聊了吧!前面说仆人公已经练成了一种绝世神功,天下无敌,到现在却又俄然冒出来一个绝世妙手,还一掌就击退了仆人公?我的天……这前面必定又是仆人公再找武功秘笈,练甚么更高深的工夫,然后再打败这个绝世妙手……”
“哦……”
想着,初晓就来了劲儿,她从被窝里坐了起来,“如果写小说能赢利,那不便能够把它当作事情了?”
实在初晓这句话完整就是为了客气的,因为她既然来找予嬗,当然是但愿予嬗没睡了,现在看到予嬗坐在火堆前烤着火却问这句话,清楚就是因为有事想说,但一时之间又不好开口。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初晓也不晓得本身该写个甚么样的故事,她正感到头疼的时候,俄然面前一亮,“对呀!”
“你考虑好了?”予嬗边说边用木棍将一个烤好的红薯挑到了初晓的那边。
“你还没睡啊?”
“你想好的事情就去做,不消太去问别人。”
这么一想,初晓就感觉有些猜疑,她赶紧起家下床穿好了衣服,她感觉本身还是去找予嬗筹议一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