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月,乙巳,魏主还平城。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申,魏主畋于松山;秋,七月,庚午,如河西。
吏部尚书顾觊之独不降意于法兴等。蔡兴宗与觊之善,嫌其风节太峻,觊之曰:“辛毗有言:‘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觊之常觉得: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而阇者不达,妄意幸运,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论》以释之。”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
中书令王僧达,幼聪警能文,而跌宕不拘。帝初践祚,擢为仆射,居颜、刘之右。自大才地,谓当时莫及,一二年间,即望宰相。既而迁护军,怏怏不得志,累启求出。上不悦,由是稍稍下迁,五岁七徙,再被弹削。僧达既耻且怨,所上表奏,辞旨顿挫,又好非议时政,上已积气愤。路太后兄子尝诣僧达,趋升其榻,僧达令舁弃之。太后大怒。固邀上令必杀僧达。会高阇反,上因诬僧达与阇通谋,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