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刘德愿为豫州刺史。德愿,怀慎之子也。上既葬殷贵妃,数与群臣至其墓,谓德愿曰:“卿哭贵妃,悲者当厚赏。”德愿回声恸哭,抚膺擗踊,涕泗交换。上甚悦,故用豫州刺史以赏之。上又令医术人羊志哭贵妃,志亦哭泣极悲。他日有问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泪?”志曰:“我尔日自哭亡妾耳。”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为淮南王,子产为临贺王。
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丁丑,以浔阳王子房为南豫州刺史。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领司徒。
冬,十仲春,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
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为邵陵王。
南徐州处置史范阳祖冲之上言,何承天《元嘉历》疏舛犹多,更造新历,觉得:“旧法,冬至日有定处,未盈百载,辄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岁岁微差,将来久用,无烦屡改。又,子为辰首,位在正北,虚为北方列宿当中;今历,上元日度,发自虚一。又,日辰之号,甲子为先;今历,上元岁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会、迟疾悉以上元岁首为始。”上令善历者难之,不能屈。会上晏驾,不果实施。
玄月,辛丑,魏主还平城。癸卯,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
魏广平王洛侯卒。
冬,十月,癸亥,以东海王祎为司空。
丙申,立皇子子嗣为东平王。
蒲月,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实施;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匆促者,不今后例。”
壬寅,更以历阳王子顼为临海王。
辛卯,上初祀五帝于明堂,大赦。
是岁,诏士族杂婚者皆补将吏。士族多避役流亡,乃严为之制,捕得即斩之,常常奔窜湖山为盗贼。沈怀文谏,不听。
秋,七月,壬寅,魏主如河西。
己巳,上校猎姑孰。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宁陵。
壬午,魏主巡山北;八月,丁丑,还平城。
上末年尤贪财利,刺史、二千石罢还,必限使献奉,又以蒲戏取之,要令罄尽乃止。整天酣饮,少有醒时,常凭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寂然整容,无复酒态。由是表里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于玉烛殿。遗诏:“太宰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以骠骑将军、南兖州刺史柳元景领尚书令,入居城内。事无大小,悉关二公,大事与始兴公沈庆之参决;如有军旅,悉委庆之;尚书中事,委仆射颜师伯;外临所统,委领军将军王玄谟。”是日,太子即天子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书蔡兴宗亲奉玺绶,太子受之,傲惰无戚容。兴宗出,告人曰:“昔鲁昭不戚,叔孙知其不终。家国之祸,其在此乎!”
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来聘。明根,雅之从祖弟也。
仲春,乙卯,复百官禄。
夏,闰蒲月,壬寅,太宰义恭领太尉。
乙未,立皇子子云为晋陵王;是日卒,谥曰孝。
庚寅,以新安王子鸾兼司徒。
大明六年壬寅,公元四六二年春,正月,癸未,魏乐浪王万寿卒。
夏,四月,淑仪殷氏卒。追拜贵妃,谥曰宣。上痛悼不已,精力为之罔罔,颇废政事。
六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癸亥,上还建康。
秋,七月,己亥,以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