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刺史义阳王昶,素为世祖所恶,官方每讹言昶当反;是岁,讹言尤甚。废帝常谓摆布曰:“我即大位以来,遂何尝戒严,令人邑邑!”昶使典签蘧法生奉表诣建康,求入朝,帝谓法生曰:“义阳与太宰谋反,我正欲讨之。今知求还,甚善!”又屡诘问法生:“义阳谋反,何故不启?”法生惧,逃还彭城;帝是以用兵。己酉,下诏讨昶,表里戒严。帝自将兵渡江,命沈庆之统诸军前驱。
癸酉,帝自帅羽林兵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支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别遣使者称诏召柳元景,以兵随之。摆布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祸至,入辞其母,整朝服乘车应召。弟车骑司马叔仁戎服,帅摆布懦夫欲拒命,元景苦禁之。既出巷,军士大至。元景下车受戮,容色恬然;并其八子、六弟及诸侄。获颜帅伯于道,杀之,并其六子。又杀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进位二等。遣使诛湘州刺史江夏世子伯禽。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仆从矣。
六月,魏开酒禁。
尚书右仆射、领卫尉卿、丹阳尹颜师伯居权日久,海内辐凑,骄奢淫恣,为衣冠所疾。帝欲亲朝政,庚午,以师伯为尚书左仆射,解卿、尹,以吏部尚书王彧为右仆射,分其权任。师伯始惧。
废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犹难太后、大臣及戴法兴等,未敢自恣。太后既殂,帝年渐长,欲有所为,法兴辄按捺之,谓帝曰:“官所为如此,欲作营阳邪!”帝略不能平。所幸宦官华愿儿,赐与无算,法兴常加淘汰,愿儿恨之。帝使愿儿于外察听风谣,愿儿言于帝曰:“门路皆言‘宫中有二天子:法兴为真天子,官为赝天子。’且官居深宫,与人物不接,法兴与太宰、颜、柳共为一体,来往门客恒稀有百,表里士庶莫不畏服。法兴是孝武摆布,久在宫闱;今与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复官有。”帝遂发诏免法兴,遣还田里,仍徙远郡。八月,辛酉,赐法兴死,解巢尚之舍人。
玄月,癸巳,帝如湖熟,戊戌,还建康。
丙申,魏大赦。
初,沈庆之既发颜、柳之谋,遂自昵于帝,数尽言规谏,帝浸不悦。庆之惧祸,杜门不接来宾。尝遣摆布范羡至吏部尚书蔡兴宗所,兴宗使羡谓庆之曰:“公闭门绝客,以避悠悠拜托者耳。如兴宗,非有求于公者也,何为见拒!”庆之使羡邀兴宗。
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冬,十月,丙寅,帝还建康。
帝舅东阳太守王藻尚世祖女临川长公主。公主妒,谮藻于帝。己卯,藻下狱死。
吏部尚书袁觊,始为帝所宠任,俄而失指,报酬顿衰,使有司纠奏其罪,白衣领职。觊惧,诡辞求出。甲寅,以觊为督雍、梁等四州诸军事、雍州刺史。觊舅蔡兴宗谓之曰:“襄阳星恶,何可往?”觊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今者之行,唯愿生出虎口耳。且天道辽远,何必皆验!”
以建安王休仁为雍州刺史,湘东王彧为南豫州刺史,皆留不遣。
秋,七月,癸巳,魏以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自孝建以来,官方盗铸滥钱,商货不可。庚寅,更铸二铢钱,情势转细。官钱每出,官方即模效之,而更薄小,无轮郭,不磨鑢,谓之“耒子。”
太宗明天子上之上
甲戌,以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侍中、太尉;庆之固辞。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