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能、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太子家令晁错对策高第,擢为中大夫。错又上言宜削诸侯及法律可更定者书凡三十篇。上虽不尽听,然奇其材。
夏,四月,上始幸雍,郊见五帝,赦天下。
匈奴连岁入边,杀略群众、畜产甚多;云中、辽东最甚,郡万馀人。上患之,乃使使遗匈奴书。单于亦使当户报谢,复与匈奴和亲。
秋,玄月,新垣平令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平又言:“臣侯日再中。”居顷之,日却,复中。因而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醫。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决,通于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意周鼎其出乎!兆见,不迎则不至。”因而上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
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无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振民;民得卖爵。
春,三月,甲寅,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蒲月,复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税一。
是岁,河间文王辟强薨。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岁,下诏曰:“加笞、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成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四年辛巳,公元前一六零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食之。蒲月,赦天下。
春,三月,孝惠皇后张氏薨。诏曰:“间者数年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天时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故致此?将百官之奉侍或废,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敷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处置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家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得此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能够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
十六年丁丑,公元前一六四年夏,四月,上郊祀上帝于渭阳五帝庙。因而贵新垣平至上大夫,赐累令媛;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又于长门道北立五帝坛。
二年己卯,公元前一六二年夏,上行幸雍棫阳宫。
徙淮南王喜复为城阳王,又分齐为六国;丙寅,立齐悼惠王子在者六人:杨虚侯将闾为齐王,安都侯志为济北王,武成侯贤为菑川王,白石侯雄渠为胶东王,平昌侯卬为胶西王,抋侯辟光为济南王。淮南厉王子在者三人:阜陵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
是岁,长沙王吴著薨,无子,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