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千度单手重摇着红酒杯子,却一口也不喝。白大褂已经脱去,此时身穿短袖V领T恤,七分牛仔裤子,平跟鞋。红酒本应当配号衣,但她这一身落拓也不失文雅。
“酒里有毒?你——”小三被吓得花容失容,从速摇摆着面前的男人,呼喊着他的名字。
前任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只是紧握动手中的一瓶红酒。
坐在寻千度劈面的落万雨却没有涓滴高兴之色,反而是一向皱着眉头,单独喝着闷酒。一杯接着一杯,仿佛他不是在咀嚼红酒,而是在卖醉。只可惜这浅显的酒喝得再多,他也醉不了。
“啊——”小三尖叫,而前任也是严峻地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心中有了一丝惭愧,男人终究还是让前任进屋了。小三固然不满却有力禁止。
寻千度欣喜地站了起来,盯着那光芒呆在原地,冲动得连身子也有些颤抖了。
落万雨动了动嘴唇却接不过话来。没错,那女人是深爱着她的男人。那天,女人在中医馆里的言行举止,落万雨是影象犹新。到这里来的每一名左券人又何尝不都是密意之人呢?
不过,只是那么一刹时,一眨眼的刹时,落万雨手掌的伤痕却自愈了。血痕全无,规复得跟没有受伤前一样,若不是空中上的玻璃碎片还沾着他的血迹,便没有人会发明他刚才受伤了。
只不过那女人是第99位左券人,相称首要。
那粒深玄色圆圆的大拇指大小的药丸状的东西,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叫做“前任有毒”。
“砰——”的一声,前任手中的杯子也落地了。她后退了两步,却没有要分开的意义,嘴巴一张一合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神情严峻地盯着男人。
别墅里,前任为男人斟着红酒,同时也为本身倒了一杯。小三在一旁瞪着白眼,一副随时要扫前任出门的姿势。
在同一时候,寻千度和落万雨也在中医馆里咀嚼着红酒。
这是从大厅通往内堂的一扇灰红色的石门。在中医馆里瞥见石门实在是希奇,不过除了希奇以外仿佛也没有别的特别之处了。
很久,前任晃了晃手中的那瓶红酒,看着男人的脸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喝完这瓶红酒。”
男人一瞥见她,当即面露不悦之色,眼神里流暴露来的全都是讨厌。固然前一天她还是男人的老婆,固然明天早上他们才办理了仳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