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清欢试着撕下个边角,发明这残页坚固非常,完整不像看上去那么脆弱。用了很大力量,除了在上面留下个一拂就平的印痕外,一点点纸屑都没撕下来。
他对着尸身拜了拜,才把手伸进他胸口摸出了那张纸。
他将小布袋拿在手里打量。用的是褐色的某种兽皮制成,巴掌大小,大要绣着精美的云纹,倒跟荷包有几分类似。并且鼓鼓囊囊的,显见内里装了东西,但是拿在手里却轻如无物。
“嗯?”柳清欢轻咦一声,扯下尸身腰间挂着的一只小布袋。他记起第一次碰到的阿谁青衣人,临走之时特地收走了另两位黄衣人的小布袋,这只倒与那两只一个模样。
到得山头,但见上面平坦得都能跑马,只在正中间有一大坑,坑内焦痕到处,甚么也没有。柳清欢站在坑边张望,一边在内心猜想当时所产生的环境。
尘归尘,土归土,生前再多风月,身后终是一把黄土。下辈子打斗时,要么一下把对方打死,要么别脱手,别逼得人家跟你同归于尽,把本身也给填出来了。
洞口很小,勉强能容他半蹲着钻出来,他本来只想钻内里遁藏一下风雨,谁知往里走了十来步,洞道一转,呈现一个三四丈宽一丈来高的大洞。
“嗯……”柳清欢挠了挠头,想不出以是然。又想到那本《格物志》已跟着柳老头埋入土里,这会怕是已经腐臭,不由感喟一声。
只是那本书绝没法在如此可骇的爆炸中幸存下来,而这张边角微有破坏、明显看上去脆弱不堪的残页,在青衣人本身都被炸得破褴褛烂的环境下,竟然无缺无损,连一丝血迹都未沾上,这就非常分歧平常。
柳清欢仓猝找躲雨的地儿,赶在雨下来前终究在半山腰处寻到一个小小的山洞。此时已是风声高文,吹得人站立不稳。
再看劈面山头,柳清欢大吃一惊。只见劈面山头硬生生的被削去了一层,以山头为中间,四周的树木辐射状整齐地倒伏于地。
却本来是那虬髯大汉情知打不过,又逃不掉,一怒之下愤然自爆!
柳清欢蹲在尸身跟前观瞧。
又打量青衣人满身,没再发明其他东西,只是在其胸口部位,掩在褴褛的青色衣袍下的,一张暴露一角的纸引发了柳清欢的重视。
乖乖!这是干啥了,这么大阵仗!
现在天气已晚,他也不能再在此处逗留。想了想,拿了人家东西,顺手把他埋一下,也算人至义尽,因而当场掘了个浅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