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3|第3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号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将函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函件的信封悄悄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明天赋晓得,这人间上最锋利的兵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能让冰雪溶解,阴天放晴的只要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明显不是叶孤城。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神采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哪怕是浅显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标致。
使者竖起耳朵,他晓得,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傲,他坐在大而精美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新鲜力息。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互换眼神,跟间谍讨论似的。
人到中年,终究体味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小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动被限定了,不管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函件拿出,道:“南王有函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伸手那函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或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不管是如何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目光刺目极了,就仿佛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对使者来讲,这向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美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本身的门徒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以后再颠末一样工致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当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天下的肮脏。
“好久,好久是多久?”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要哇哇叫的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便想要一声不吭做豪杰,也只能哭天抢地。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像他如许的人,已经没法再忍耐别人的欺侮。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奉告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对方恭敬的脸终究挂不住了,神采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甚么意义?”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及整座白云城。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候一悠长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坐位又冷又硬。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呼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答复等候备至。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最后再开端一天的办公。
记下来了吗?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必然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他笑得好苏好都雅哦!
他回到宅邸,用净水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洗涤洁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稠密的黑发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