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猎奇的问道。
可这时他又发明,没有碗和筷子,如何吃呢?他赶紧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师就开端盛汤吃肉。
看他那嘴馋的模样,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畴昔,“本身尝尝不就晓得了。”
而一些比较强大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制止遭遭到别的兽类进犯。
俸罕倒是奇特,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小我喝,更不消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几近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明环境,吓得掉头往树林疾走。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前次归去后他总结经历,感觉下次打猎必然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处所,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宿世兵戈时候军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能够用来挡刀枪枪弹;闲时是铁锅,能够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公良不由吸了口寒气,幸亏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
公良一时摸不着脑筋,如何,还不能沐浴?好似看到他的迷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细心看去,湖中还不但一条大鱼。模糊约约,一条条乌黑的背脊在水里游弋,仿佛在寻觅方才大石丢下的食品。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他们尽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制止被七色鹿发明。察看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疾走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命中倒地。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沐浴了,赶紧归去睡觉。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本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晓得有多不利。两端大七色鹿,两端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充足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光临时营地。
“嘭...”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这是对他们的磨练,猎队会尽量在没有伤害的环境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打猎,以让他们尽快的生长起来,成为打猎队中不成或缺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