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公良不由吸了口寒气,幸亏大石拉住他,要不然等他下湖,估计就成这大鱼的美食了。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看他那嘴馋的模样,公良直接将一根没掰开的竹笋扔了畴昔,“本身尝尝不就晓得了。”
俸罕倒是奇特,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内里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你如何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公良察看了一下,悄悄放动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这是对他们的磨练,猎队会尽量在没有伤害的环境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打猎,以让他们尽快的生长起来,成为打猎队中不成或缺的一员。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嘭...”
莽荒丛林中的兽类实在都有本身的牢固地盘,特别是一些块头庞大,脾气凶悍的兽类,更是单独占了一块好大的处所。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间隔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公良一时摸不着脑筋,如何,还不能沐浴?好似看到他的迷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疾走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命中倒地。
湖边蓦地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锋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锋利的利刺在月光下暴露森森寒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出来。来时的路上他顺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处,都被他洗洁净后扔进了锅里。
让公良欣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宿世叫鹿茸,但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晓得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端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成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