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特下认识的抽鼻子嗅了嗅,脑海中刹时便将锅内的食材辩白了出来:是咸肉干炖蘑菇、芜菁,另有少量的洋蓟花瓣,又加了一些黑麦啤酒。
“那样你的绞刑架必定会不敷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里特讽刺道:“一半的人会被你送去天国,而另一半的会拿起兵器抵挡你。”
肉干是猪肉干,应当另有一些蜥蜴肉和......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已经被你挂在绞架上了。何况,我又不是你的骑士。”
巴里特曾问过瑞伊这个题目,而女孩给出的答案是――‘在成为磨坊主的第三个老婆和分开故乡去冒险之间,我挑选后者’。
至于‘锤头鲨’,巴里特信赖本身闭着眼睛,用一只手都能轻松干掉他。这不是高傲,而是对本身气力的充分自傲。
......
“我明天被‘锤头鲨’骚扰了!”向壁炉里添柴的女孩对巴里特说道:“他弄脏了我的裙子!你晓得,这是我最喜好的一条裙子,也是我独一的一条!!”
“那你会庇护我么?”
好吧,这也算是一种能说的畴昔的来由。
――谨以此书警告那些仍旧存续着的文明”
或许我应当给‘锤头鲨’一点经验,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能不在我面前唠叨。
瑞伊用木勺将锅里炖的汤和菜舀到了木碗中,又用匕首将黑麦面包切成了片,“用饭吧,我的御前骑士。固然你的嘴没法用来相同,也不能亲吻,但起码它还能用饭不是......”
汤勺应当在锅里,女孩应当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表示过。
他又昂首看了一眼女孩,那酒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刺眼。如果我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公牛,必定会被那色彩挑逗的狠狠冲撞上去,但我不是,他想道。
巴里特一向对本身的嗅觉引觉得傲,当然,还要包含他的听觉和视觉。作为已经在‘猪湾’闯荡十多年还没有丢掉性命的资深冒险者而言,这些是他赖以活命的底子。
不,这不是答案。你能够分开故乡去冒险,我在19岁时也是这么做的,但这并不能解释你为甚么要跟着我,莫非跟着我本身就是一种冒险?
我的脸上没有疤痕。巴里特在内心想着,脸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改正女孩话语中的弊端。
“如果我会用剑的话,我就会亲手把那小我的鼻子割下来,那样的家伙不值得怜悯!”她再次将手中的木勺挥动起来:“如果我是国王的话,我就要公布一道法律,将统统像‘锤头鲨’一样的坏家伙都挂上绞架!”
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内心想道,但他不想辩论。地精是聪明种族,并且曾经有过光辉的文明。聪明种族之间不该该以相互作为食品。
“地精肉又如何?”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丛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甚么分歧,吃了又不会坏肚子。你还真是娇气呢!”她神采有些不屑。
巴里特的沉默更让女孩闪现出一种胜利者的洋洋得意,那傲岸的神采像是一只在围栏里巡查着本身‘领地’的白鹅。
陈旧的板屋里,石头围起的壁炉旁,橙红色的火焰像是庆典上的舞者,在不住的腾跃。一口乌黑的铁锅被架在了火焰上,火舌轻舔着锅底,让锅里收回咕嘟咕嘟的声响。很明显,锅内涵炖着甚么东西,阵阵食品的香气弥散开来。
‘锤头鲨’?巴里特在脑海中思考了一下。一个身材的魁伟程度不输于他的壮汉形象映入了他的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