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脸上没有疤痕。巴里特在内心想着,脸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改正女孩话语中的弊端。
他又昂首看了一眼女孩,那酒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刺眼。如果我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公牛,必定会被那色彩挑逗的狠狠冲撞上去,但我不是,他想道。
巴里特曾问过瑞伊这个题目,而女孩给出的答案是――‘在成为磨坊主的第三个老婆和分开故乡去冒险之间,我挑选后者’。
今后,其他种族在称呼地精的时候,或许不会用到‘位’这个量词,
或许我应当给‘锤头鲨’一点经验,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能不在我面前唠叨。
“地精肉又如何?”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丛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甚么分歧,吃了又不会坏肚子。你还真是娇气呢!”她神采有些不屑。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人们都以为它的作者应当是一名地精,誊写的时候应当是在地精文明灭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