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社稷,犹存一线之头绪,若为雪耻复仇,同死于国难者,尤不知于明末同乎?异乎?文天祥云:“社稷为重,君为轻,立君以存社稷,存一日则尽臣子一日之责。”实千载忠君之语,君与社稷并而为一也。使高宗匹夫之勇,死而无悔,不顾社稷,以死雪仇,又不知当时群情如何耶?
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起;二是金人狡猾,要加强守备,不成松弛;三是调集百官详细会商,挑选精确定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设在内里,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停止构和。秦桧在构和中尚能对峙上述定见,因而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厥后,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会商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桧等三十六人以为不成。
父亲秦敏学曾任玉山县令,知静江古县,余则不详。绍兴十九年,高宗在其碑首书“清德启庆之碑”。
7)终究结局
秦桧身后不久,在赵构所公布的一道诏令中,对秦桧的擅生杀之权的事也已经加以揭穿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仲春甲申(1156年1月5日)载:
秦桧南归后,送给赵构的第一件“见面礼”就是,要想天下无事,就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此中的“南人归南”,实只是一句废话,因为,肯不肯让南人南归,其决定权全操在女真贵族手中,是由不得南宋王朝如何如何的;而“北人归北”,则是女真人在1129年入侵扬州时就曾号令过的,这一次又借秦桧之口把它提出。
就高宗当时的思惟状况来讲,是常常摆荡于和、战之间的。靖康今后,群雄盘据,义兵蜂起,如果高宗专意乞降、乞降,谁情愿投到他的麾下去当陪臣?究竟上,当时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同一起来,各种政治权势很快能聚合起来,申明高宗还没有把“抗金规复”的旗号丢掉,另有必然的号令力和凝集力。建炎年间,南宋政权安身未稳,金人必欲毁灭而后已,高宗故意乞和而不成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从扬州一向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军从江南退出,高宗从温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权才逐步立住脚根,前后出任宰相的吕颐浩、赵鼎、张浚等人,都是安身于守与战的。虽多次遣使通和,大抵上都是从战略上考虑的(秦桧除外),遵循吕颐浩的说法是“贻书以骄之”,“逞强以给之”,“出其不料,乘时北伐”。绍兴二年,吕颐浩要求发兵北伐,绍兴四年赵鼎要求御驾亲征,绍兴七年张浚要求高宗驻跸建康,高宗固然不非常果断,毕竟还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