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和合者,比方五色混合而生乎正色,亦如五味稠浊而生乎新味,非有新色、新味出世,其根本质、底子味各个现用,而诸用稠浊,故令人不辨真真相互,错觉为新物出世,比方五色混合时,人目见新色而自发此色独别于五种本质,若将此中一色抽出,则另现别色,若将五色别离复原,则新色不生,非新色出世,乃五色和合故,人错觉有新色罢了。
如是有六种认识界分解一境而单独为界,如是意境中有无量思惟念想,比方太空涵容万般六合天下、境地,太空中诸天下皆如微尘悬住,此皆有色可见之相,而无形之境地亦浩大而存,此亦可觉可测,是故说意境中诸界如太空无形之境地,而诸识思念皆可测察其相,比方空中微尘,在乎意境中,亦如微尘。
含识皆有情,识情非本情,
若夫六合之与太虚,阴阳为其灵魂,大块为之形体,若于大块,虚空为其神意,大地为其形体,至于人身,情意为其精力,五根为之形体,精力者,有质而无形也,能够视之而不成见其色,能够闻之而不成听其声,能够触之而不成得其形。≧
于五根识界以外,复成心根自界之所观照,比方虚空涵容大地,大地气味通透统统虚空,而虚空涵容之不动,五根亦如大地,彼意根则为虚空,意根透辟乎五根而自有境地,是故五根统统感到识性生觉,皆为认识境地产品。
白日意作想,黑夜识作梦,
若复无目之人,耳根识界,虽聪辨十方统统音、统统声,而于色界诸相,无所辨识,此亦根界不对尘界,是故不生辨识,如有涓滴音声,则辨识乃起,认识为之活泼,因而能作于思惟流转。
说此和合,乃说人间相故,人间底子,皆此六根六尘所现之相,而众生因六识而作各种思惟,如是六识思惟和合,乃自发为新识,此识即‘我’。
人间万色皆因五本质不等混合而现,皆和合故,比方饮食调味,众味异化,不似初味,而新出之味,亦不离本味,因诸味之本用特性不改,故和合后乃有新味觉现,实非新味呈现,乃本味和合故。
自观自脸孔,此心即此性。
内省所感所想,则知是人间万法,人间统统诸色、诸声、诸香、诸味、诸触,即为诸法,人间统统相,皆名为法,此法只在乎识中可见,目所见诸色,皆是法,耳所闻声,无不是法,如是即名流间相法,亦名流间法相,法由心生,如是名之。
比方众生五根感到而生之识,循续无止,于瞬息间,即有百千根识天生,而诸百千识和合生认识觉,此觉名‘我’,此我乃复作思惟,因而乃生诸计算念虑,此非五根识所能承办,乃是第六根意根之所作为,此诸统统类别思惟,皆意根自识界所演变相续,如烛火相续而燃,前识生后识,后识复相生,如是之事,名为念想流注,似水相注,后承前事。
人身具六根,所谓眼、耳、鼻、舌、身、意,此乃六根之界,六根虽居同身,通用一神一意,共在一境而各自成界,六根所观见者亦有六,名之为色、声、香、味、触、法,六根所见之物象,名之为尘,盖因大块处乎太空即如微尘,故以六根观大块中万象皆如微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