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名刀盾手手里的刀,并不是朝鲜刀。
别的,一些罪犯和他们的家眷也会被贬为“贱民”。
每人另有,一面圆盾,这些圆盾,制式就不是一样的了,应当是小我家中便宜,大小各不相一,或大或小,最大的也不过直径60厘米,小的直径约莫四五十厘米。
这些圆盾根基上都是用厚约四五毫米的木板拼成的,他们在木盾以后用木条钉上牢固,然后,削成圆形,内里钉上长皮条,作为手握之处,内里上有桐油,阴干,就成了。
朝鲜六镇多为马队,特别是骑弓手很多。
而长矛手的长矛,也都是便宜,长约三米,硬木削成木棍,自家打制的锋芒,牢固在其上,这矛杆也没上漆,也没见涂油,估计捅出去,捅不了几次,遇大力就会折断。
而这些地盘上的群众,多为朝鲜人以及女真人和东北亚各少数民族,这里方向于多民族混居,民风彪悍,此中朝鲜人只是占有一半偏多的人丁。
他们但愿激起这些土生土长的贱民的抵挡,从而调派军队将他们弹压,并逐步减少这些人的数量,再从南边调来人丁,添补这里的人丁空缺,将这里的统治逐步的划归朝廷统统。
身上只要这一把刀,并未配短刀。
乃至,衣服如果多穿几层,穿厚点,都有能够砍不出来。
这里的贱民死了,调来百姓,两班贵族就能在此中找到机遇,大量占有地盘,扩大家属权势。
但是再看那些长矛手和刀盾手的兵器设备,又感受这些人不像是军伍中出来。
以后,朝鲜王朝不竭的履行着北进的政策,慢慢将图们江南岸全数收于囊中,并在朝鲜北部设立六镇,来稳固本地的统治。
而这朝鲜北方六镇也靠着这些被逼反了百姓的人头充作军功,作为本身的晋升之阶,并且,在不竭的对阵这些被逼反的百姓的同时,停止练兵。
朝鲜的贱民包含奴婢、娼妓、专职工匠和某些地区的统统群众,以及他们的后代。朝鲜王朝期间的“从母法”规定后代需担当“母亲”的社会阶层,是以贱民女子嫁给“两班”、“士大夫”、“中人”、“布衣”、“白丁”为妾,被称为“贱妾”。所生后代还是贱民。人们称贱民的后代为“孽子”、“孽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