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而』误为『以』,据赵用贤本改。
忠孝
#12『断』字衍,据陈奇猷本删。
注释:
#9『太』误为『大』,据陈奇猷本改。
#14『北』显系『此』之误,当改。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17不可于天下者必塞。故欲举大功而难努力者,大功不成几而举也。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民乱不成几而治也。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稳定者削。故贤人之治民也#18,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法曲断,以五里断者王,能参验五里然后断#12定其罪,如此者王也。以九里断者强,既王且强。宿治者削。宿,置也。若委置其法例必削。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行都之过,则都无奸市。物多末#13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不足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则震不怠。三寸之管毋当,不成满也。虽受未几,然无当则不成满也。授官爵,出利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国以功授官与爵,此谓以成智谋,以威勇战,其国无敌。国以功授官与爵,则治见者省,言有塞,此#14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与爵者也,故国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当。朝廷之事,小者不毁,效功取官爵,廷虽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丧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其能,胜其害。轻其任,而道坏余力于心,莫负乘官之责于君,内无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伎长。令人分歧功,故莫争。言此谓易攻。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15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令人则上利。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16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罪重而轻刑,轻刑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16『至』字衍,据凌瀛初本、迂评本删。
#3『罚』字藏本脱,据凌瀛初本补。
人主
#6『大下』显系『太下』之误,依文例当改。
#19『也』字脱,据凌瀛初本、迂评本补。
#4『平』当作『上』,据张鼎文本及顾广圻校改。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是以天下乱。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于父。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代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乃至今不治者也。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今尧自发得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发得贤而不能以戴尧,汤、武自发得义而弑其君长,此明君且常与,而贤臣且常取也。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以是定位一教之道也。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不敢侵也。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觉得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