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刹时有点懵逼,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我们埋伏在离matchstick大抵几里地的一处略微僻静一点的小树林里,学着电视里打家劫舍的绿林豪杰的模样,把刀从书包里拿出来,藏在背后,等着行人颠末。
我跑了一会儿,大抵跑出去二十多米吧,俄然想起来,问梁以衷,刀呢?
梁以衷也懵了,愣了半天,我俩把刀给落下了。
一起上我的心一向在咚咚的狂跳,等我跑到matchstick的时候,已经是凌晨,酒吧都都要关门了,内里的客人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我背着染血的书包,像个返来的圣斗士普通,大摇大摆地走出来,走到角落里正百无聊赖地剔着牙的黑鸦面前,把书包咚的一下扔在桌子上,然后从内里取出刀,啪的一下拍在黑鸦面前。
我只是俄然感觉饿了罢了。
但是我们并没有见到孟老虎,传闻孟老虎也不是随便甚么人都能见着的。但是我们见着了一个叫黑鸦的,传闻他是孟老虎部下的小弟,也很短长。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紧身的背心,暴露胳膊和肩膀上一片纹身,看起来特别威风。
四周的人都愣住了,过了好几秒钟,俄然发作出一阵大笑声来。
黑鸦说,当然算。
我和梁以衷从matchstick出来,乘着夜色,去找我们的“投名状”。当时候年纪小,内心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是非观,一心只想着投名状的事,底子健忘了去考虑本身伤害到一个无辜的人是否精确。
那是夏秋之交,衣服穿得不算厚,我这一刀下去,黏稠而腥甜的鲜血哗的一下就出来了,那人直接就往前扑倒了。我吓得不轻,愣了一会儿,撒腿就跑。
又等了一会儿,过来的是一个身材魁伟的男人,梁以衷冲要出去,也被我给拉住了。我估计了一下对方的气力,感觉就凭我们两个,即便带刀也干不过他。
我问,那当你的小弟能算是聚义帮的人么?
看来这插手聚义帮的事情,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办成的。
正要低头沮丧地打道回府,却瞥见路的绝顶走过来一个摇摇摆晃的醉鬼。
我问,投名状是甚么?
黑鸦和围在他身边的世人都吓了一跳,没想到我书包里背着的是大菜刀。梁以衷一脸崇拜地看着我,厥后我才想起来或许阿谁时候,他觉得我拿刀出来是要砍人了。
我俩壮着胆量,跌跌撞撞的又跑归去,发明那人仍然趴在地上,并没有爬起来。但他还活着,嘴里一向在骂骂咧咧的。我赶紧捡起刀胡乱塞进书包里,再次逃离了现场。
我们把书包里的书都倒出来,然后装了一把菜刀装和四个馒头,兴冲冲的往matchstick跑。那一天我们内心都怀着大志壮志,我们要插手聚义帮了,今后就能欺诈卖麻辣烫的了,还能每天吃上猪头肉,将来一片光亮。
这条路上人未几,成果我们就如许比及了深夜,两小我都没穿多少衣服,哆颤抖嗦的冻成了寒号鸟。这时候我们已经略微回过味来,梁以衷说,如果我们砍死了人,是不是会被捉去,剃光了头发当劳改犯?
那人估计喝得很多,走路都踉踉跄跄的,嘴里还在唱着跑调的歌,仿佛是十八摸之类的,归正不是甚么好歌。我悄悄跟梁以衷说道:“你看他也不像甚么好人,我们砍一刀就走,赌一把,如果然砍死了,就当为民除害,如何样?”
只不过,如果光阴能够倒流,统统能够重来,我仍然不肯定我是不是会悔怨那一天的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