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在树下歇息半晌,狐爷拍拍裤腿站起来,让我们持续赶路:“走吧!入夜之前必须赶回村庄,夜晚的老林子很伤害的!”
这里阵势偏僻,村庄也不大,零散的二三十户人家,散落在乡野之间。
正喝着水,就瞥见一只个头挺大的野蜂停在水壶上面,嗡嗡颤抖着翅膀,屁股上的毒针寒光闪亮,如果被这根毒针蛰上一下,估计全部手掌都会肿起来。我吓了一大跳,从速放手丢掉水壶,那只野蜂回旋着往头顶上方飞走了。
对于野蜂,我们天然是避之不及的,但是狐爷的眼里却闪过一丝镇静的光芒,就像发明了甚么好东西一样,快步来到树下。
狐爷让我们歇会儿,他去厨房做晚餐,说着,就拎着背筐里的猎物走进隔壁厨房。
狐爷用刀子挑出一点野蜂蜜让我尝尝,我舔了舔,感受有些涩口,味道还是比较清甜的,不过吃起来的感受怪怪的,不太吃得惯。
我和文殊应了一声,带着黑子和六儿紧跟在狐爷屁股前面,身影很快就消逝在林子内里。
狐爷奉告我们,在老山内里,能够操纵山溪来指引门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毕竟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道当中。以是在辩白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操纵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起走下去,必然能够找到前程。
我恋恋不舍地吐掉最后一块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竖起大拇指连连夸奖。
说来也怪,脾气残暴的野蜂仿佛非常害怕野草冒出的浓烟,在浓烟里慌乱地飞来飞去。不过半晌,就被浓烟给熏死了,扑簌簌的往下掉,就像下雨一样。剩下的一些野蜂也不敢持续待在蜂巢内里,一股脑儿全都飞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野蜂尸身和一个空空的蜂巢。
我涨红了脸颊:“狐爷,开甚么打趣呢,瞎扯!”
狐爷直接用手指抠出一块蜂蜜,放在嘴里咀嚼了两下。
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还异化着野蜂蜜的苦涩味道,那口感的确是绝了。我从未咀嚼过如此甘旨的烧烤,馋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我的目光顺势上移,不看不晓得,一看吓一跳,本来在我所背靠的大树上方,竟然倒挂着一个巨大的马蜂窝,如同一团黑乎乎的瘤子,大要充满孔洞,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野蜂环抱在四周飞舞。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凡是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天然是用来对于野兽的,另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于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悄悄一敲,统统凶煞东西都会主动退去!”
“十三,在想甚么呢?快出去!”文殊站在院门口冲我招手。
我靠着一棵大树干坐下,手捧水壶,咕噜噜地灌着水。
不一会儿,兔子大要收回滋滋声响,野蜂蜜渐渐融入兔肉内里,披收回一股独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狐爷抽出猎刀,用力劈砍几下,马蜂窝就从树上掉了下来。
比拟内里的天下,这个村落安安好谧,如同一处世外桃源。
这是村落边上的一座农家小院,比拟较其他院落,这座院子显得要瘠薄很多。三间泥胚房,呈品字形摆布,一圈木栅栏围成一道篱笆墙,屋子上面堆着一些枯枝垛子,用来烧柴火的。这是狐爷的家,这个六七十岁的老猎人单独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