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爷固然脸上挂着笑,但我能听得出他话语中的哀思和无法。
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还异化着野蜂蜜的苦涩味道,那口感的确是绝了。我从未咀嚼过如此甘旨的烧烤,馋得我差点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狐爷,这东西能吃吗?”我问。
我问狐爷的老伴儿呢,狐爷苦笑着摇了点头:“已经打了一辈子光棍喽!山里日子苦,内里的女孩想出去,内里的女孩不肯意出去。呵呵,一小我也挺好,自在安闲,一人吃饱百口不饿啊!”
“味道如何样?”狐爷对劲地说:“这野蜂蜜烤兔子,但是老林子里的绝味!”
不一会儿,兔子大要收回滋滋声响,野蜂蜜渐渐融入兔肉内里,披收回一股独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看着远方的朝霞,我曾有长久的走神,如果能和敬爱的人在此相守终老,不去理睬江湖的纷争,那该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我恋恋不舍地吐掉最后一块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竖起大拇指连连夸奖。
狐爷奉告我们,在老山内里,能够操纵山溪来指引门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毕竟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道当中。以是在辩白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操纵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起走下去,必然能够找到前程。
狐爷用刀子挑出一点野蜂蜜让我尝尝,我舔了舔,感受有些涩口,味道还是比较清甜的,不过吃起来的感受怪怪的,不太吃得惯。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凡是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天然是用来对于野兽的,另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于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悄悄一敲,统统凶煞东西都会主动退去!”
“十三,在想甚么呢?快出去!”文殊站在院门口冲我招手。
放眼望去,四周密林深深,满是连缀起伏的原始丛林,灌木丛里不时传出虫鸣鸟叫之声,给老林子平增了一份诡异的氛围。
狐爷眯着眼睛,很享用的模样,咂着嘴巴说:“嘿嘿,你有所不知,这但是好东西,大补呢!”
我心不足悸地转头看了一眼山溪,溪水清冽,两边的青山绿林倒映在水里,一片喧闹。
吃饱喝足我们持续上路,在狐爷的引领下,终究在傍晚时分走出老林子,赶到山脚上面的村庄。
老猎人就是老猎人,田野保存经历比我们强太多了,我不由得感到由衷的佩服。
这一起没有停歇,一向行走到中午,我的脚板生疼,感受脚底都像要磨破了似的,仿佛有针鄙人面扎,一抽一抽的疼。
“十三!陈十三!”文殊一边叫唤着我的名字,一边从林子里走出来。
对于野蜂,我们天然是避之不及的,但是狐爷的眼里却闪过一丝镇静的光芒,就像发明了甚么好东西一样,快步来到树下。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内里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披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方才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我们坐在树下歇息半晌,狐爷拍拍裤腿站起来,让我们持续赶路:“走吧!入夜之前必须赶回村庄,夜晚的老林子很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