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桐瞥了一眼,顿生猎奇。

“那就是了,我也见过几次,只是不敢确信。”苏若兰瞧着雅间,喃喃道:“那魏攸桐怎会和秦二公子在一起?哼,果然是禀性难移,到了齐州的地界儿也不循分,专管勾惹人!”

金灯听了,吐着舌头没敢言语。

而他生得脸孔俊朗,风韵特秀,有玉山巍峨的身姿,亦有松下清风之气质,行走来去间,引得无数报酬之倾倒。

“木香!”

掌柜找的这雅间公然阔朗,进深虽与别的无异,横向却足有两丈。攸桐出来时,伴计已将陈列用的三架彩绣纱屏搬到中间,将靠近门口的那张圆桌围起来,只在靠墙处留了通行的过道。

攸桐非常对劲,因感觉雅间里火盆熏得燥闷,内里日头又晒得颇和缓,便命开窗透气,而后叫随行的春草和木香也坐下。

攸桐记下,遂笑而道别――萍水相逢,她不知这秦良玉的身份,也不便流露秘闻。幸亏傅家位高权重,回府后花点工夫,总能探到他的秘闻。届时拿着美食做礼品,细问旧事,请他帮手找人,便是顺理成章。

她本就对攸桐怨怼骄易,被罚后更是不忿,当即领着金灯跟进酒楼,想揪攸桐的辫子。

雅间以外,待秦良玉和长随拜别,楼梯拐角处,苏若兰也从角落暴露脸来。

前面跟着的公然是长随打扮,十五六岁的模样,笑起来憨态可掬。

断续的言语落入苏若兰耳中,她内心愈发笃定,当即嘲笑了起来。

秦九遂作揖道:“我家公子说,若能得奉送,实在求之不得,多谢夫人!”

秦九似觉绝望,道一声打搅,坐了归去。

伴计报命去了,没过量久,菜便连续上桌。

“这位夫人曾吃过百叶肚?”

酒楼里的手撕白鸡味道公然不错,鸡肉煮得火候刚好,外皮晶莹剔透,肉丝鲜嫩细致,上头淋着去了油的鸡汤,再拿调好的酱汁儿拌匀,撒上葱末椒丝,色相上佳,酸辣适口,开胃得很。那道椒香芋头算是家常菜了,芋头做得软糯,极合春草的胃口。

却听那边解释道:“我家仆人是位郎中,只因不便开口,便命小人就教。我家仆人暮年游历各处辨识草药,有幸尝过一回百叶肚的滋味,念念不忘,可惜齐州没人能做出那滋味。方才听夫人提及,似是极其熟稔,才忍不住相问,还瞥包涵。”

攸桐觉对劲外,因不知对方秘闻,留了个心眼,只含混道:“我也是从食谱看到的。”

春草便笑,“少夫人选的菜我都爱吃,唯有这豆芽,总感觉寡淡,没味道。”

“也一定只要寡淡。”攸桐瞧着那拌得诱人的鸡丝,想起道美食来,“先前在食谱上见着一道菜,叫毛血旺,底下就常拿豆芽儿垫着。那道菜口味麻辣鲜香,里头的豆芽儿不油不腻,却不失鲜辣味儿,最能下饭。”

俄然,屏风后有人冒然问道。

她这儿打着算盘,中间木香却小声嘀咕道:“此人是个哑巴?”

攸桐愣了下,同春草对视一眼,不甚确信,“是屏风那边说话?”

春草见了便打趣,“瘦得跟豆芽菜似的,还专挑它吃,尝尝这鸡丝和醉排骨,好吃着呢。”

“那小我,是秦二公子吧?”

只是她上回在南楼亏损,不止丢尽了脸,还平白受了老夫人的责备,差点被嫌弃。这回也不敢冒然行事,回府后展转反侧,想去揭露魏攸桐招蜂引蝶的轻浮行动,又怕特地告状会叫人当作教唆是非,瞻前顾后地踌躇了两天,总算是找到了机遇。

攸桐接着用饭,心机却落在屏风前面,收不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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