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卷舒还记得很多年前,与沈罄声第一次相见的景象。
窗棂外斑斓十里,竹帘纱幔,皆拢在一片温和的月色下。
隆德三十七年,暮秋。
沈罄声眼眉微垂,他身着月红色的长衫,只在腰间系了一块质地极佳的白玉。这身打扮,倒像是个浅显的秀才,和南候次子薛邵阳差了好几个层次。但即便他穿的再浅显,也没人敢是以小瞧了他,因为他是沈罄声
陆女人。
沈罄声怀里的这位还是特别关照过的,也是一品楼响铛铛的一块招牌,名叫红绡,身娇体柔两腮含春,最是招人顾恤了,可惜沈罄声的重视力向来不在她身上。
这桌上的菜肴早就上齐备了,酒也过了三巡。但那传说中的花魁美人倒是始终没有露面,薛二少带来的这一帮人等,满是都城的权贵,对那陆女人是垂涎已久,那里情愿耗这个些时候,早就心浮气躁心存不满了,但是碍于薛二少的面儿,谁也不敢张扬。
已经有近八年未见了吧,陆卷舒。
也不满是,起码另有薛邵阳护着她。
方才经历过南边大旱,匈奴入侵的大周朝,就像他们的天子一样,仿佛一个面庞干枯垂老迈矣的老者,再经不起半点折腾了。
沈罄声拢在袖中的手握成了拳头,指尖刺入掌心的肉中。
有一种不成言喻的直觉,让沈罄声感觉阿谁恍惚的几近分不清是男是女的人影就是陆卷舒。固然隔着纱帐,固然离得悠远,固然时隔多年,可他就是能一眼认出她来。
薛邵阳眼角的笑意更浓了些。本日他设席为沈罄声拂尘洗尘,不过是想与这炙手可热的沈大人攀上些干系。但是他毕竟是南候家的,都城里首屈一指的天孙贵胄,从小便是趾高气扬惯了的,固然明面上一口一个沈兄,做足了低姿势,可话里话外都表示他薛二少是这都城里的地头蛇,是皇上面前的宠臣。沈罄声公然是个聪明人,薛邵阳姿势低,他就比薛邵阳的姿势更低,自夸乡野小户,称薛邵阳为南候公子,简简朴单几句话,让薛邵阳受用的很。
当时他是沈家过继来的宗子,被大夫人生拉硬拽的拖到鹿山书院,一身金蟒滚银的招摇打扮,连头上的发冠都是镶了翠的,骚包的只差没在脸上贴几张银票了。陆卷舒当时还是堂堂太傅的孙女,固然早已隐居,倒是自夸担当了爷爷的几分风骨,对这类铜臭味缠身的世家小子极其看不上眼。
朝堂之上风雨飘摇,可这“小江南”的水墨画意、旖旎诗情,却仿佛不受半点影响。
陆女人。
实在除了陆女人,这一品楼里还是有很多花红柳绿莺莺燕燕的。那脸上涂着腮红,笑起来仿佛两颗红鸡蛋似得老鸨张妈妈,早就安排了人奉侍众位爷,除了薛二爷身边的位置还是留给陆卷舒的,其他的公子,都有相好的女人相陪。
“陆女人?”沈罄声蹙了一下眉,不过转眼即逝,谁也没看出他有甚么分歧。
第一章
陆卷舒想到薛邵阳时,心神这才稳了很多,像是有了背景普通,多出些底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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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贯看不上眼,只晓得斗蛐蛐的臭小子,竟然是故意藏拙,在“蕲州之难”后的短短三年时候里,竟然连中三元,成为了大周朝年纪最小的状元爷。
“薛二爷,你就少喝几杯酒吧,这自斟自饮有甚么意义,等下到了一品楼,叫陆女人给你斟上一杯玉楼春,包管叫你回味无穷。”
一名玄色袍略显富态的公子用纸扇掩着面,抬高了声音说:“沈大人你有所不知,这陆女人是薛二爷的相好,一品楼的头牌,若不是沾了二爷的光,便是花上万两白银,你也连面儿都见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