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别的各点上,如同在这点上一样,我越来越对我的仆人宽大了。现在,我觉不出他有甚么缺点。那些曾经使我欢畅的调侃和使我吃惊的卤莽,只是像爱好的菜肴中激烈的调味品那样,有了它们,能刺激食欲,没有它们,却会令人感到有趣。至于那恍惚的东西――它是一种不幸的神采呢还是哀思的神采?是一种造作的神采呢还是绝望的神采?常常使我感到不安和畏缩,仿佛我是在火山似的群山中盘桓,俄然发觉大地动颤,并且看到它在裂开;我带着一颗冲动的心,而不是带着麻痹的神经,间或还能看到它。我并不想回避,而只但愿能勇于面对它――能探测它。
过了很长一会儿,幕又升起。第二幕的背景设想比上一幕更精美。憩息室比餐厅高出两级台阶,在第二级台阶上面,一到两码深的处所,呈现了一个庞大的大理石水缸。罗切斯特先生在水缸旁的地毯上,用披巾围着身材,头上裹着穆斯林头巾。他看上去活像东方的埃米尔,一名疆场懦夫。不一会儿,英格拉姆蜜斯东方装束出场:一条绯红的领巾像腰带似的系在腰间,一条绣花头巾在鬓角打告终,线条美好的胳膊暴露着,一手高高扶着一个安稳的顶在头上的大水罐。她走近水缸,弯下腰,仿佛是把水罐装满水,然后又举到头上。池边的这小我仿佛在号召她,她从速畴昔,把水罐放下,让他饮水。他从长袍衣衿里摸出一个金饰匣子,把它翻开,显现内里贵重的手镯和耳环;她表演出吃惊和赏识的模样,他跑着把珍宝放到她脚下,她的眼神和姿式表示出思疑和镇静,陌生人把手镯戴在她的胳膊上,把耳环挂在她的耳朵上。这是以利以谢和利百加,只是没有骆驼。
我奉告过你,读者,我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现在,我仍然止不住爱他。固然我必定他不久就要和这位蜜斯结婚了。我每个小时都在他那儿看到一种求爱的表示,这类求爱,固然是那种漫不经心,那样地被人寻求,而不是寻求别人,但是,正因为漫不经心,才使它如此诱人;此时现在,固然有很多令人痛苦的东西,却没有一样东西能冷却或消弭爱情。但是,我并不妒忌,或者说很少妒忌;我所受的痛苦不能用这个字眼来解释,英格拉姆蜜斯不是一个值得妒忌的工具,她不配令人产生那种感受。谅解我这类好似自相冲突的话,我真是如许以为的。
在桑菲尔德府,这些欢乐的日子和我在这儿度过的安静、有趣、孤单的头三个月是多么分歧啊!统统哀思的感受现在仿佛都给从屋子里赶开了,统统愁闷的遐想都给忘记了。到处都充满活力,过道之前是那么寂静,前面一排屋子老是空空如也,但是现在走过那边,总会遇见一两个标致的使女或者穿戴富丽的男仆。
因为,当她失利的时候,我却看到了她能胜利的体例。“既然她有特权和他如此靠近,为甚么她不能进一步影响他呢?”我不由自问,“明显她并不是真正喜好他,或者是不会用真正的豪情去喜好他!如果她是爱他的话,她底子用不着如许笑容相迎,不断地滥送秋波;如许煞费苦心肠矫揉造作,摆出那么多斯文的模样。在我看来,她只需安温馨静地坐在他的身边,少说话,也不要如许活泼,就能靠近他的心。现在,当她如此活泼地逗弄他的时候,他的脸沉了下来。但是之前的那种神采倒是自发的,不是用娼妓般的手腕和玩弄把戏引出来的,而是别人只要冷静地――不作假地答复他的发问,需求时和他发言,接管他的神情――它就会窜改,就会变得更加体贴,更加朴拙,如同哺养万物的阳光般地令人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