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庸作品集(简体新版) > 第63章 碧血剑(63)
第四:当时有人说,袁崇焕不该该当场杀了毛文龙,应将他拘系,送到北京去请崇祯措置,或者先请天子批准而再杀他。当时大学者黄梨洲批评说:“文龙官至都督,挂平辽将军印,索饷岁百二十万缗(两),不该则放肆,打单曰:‘臣当解剑归朝鲜矣。’则其内怀异志非一日也。”梨洲又云:“参貂之赂贵近者,使者相望于道……崇焕朝请,文龙夕知。”朝廷中的大官收受毛文龙贿赂甚多,袁崇焕一提出申请,毛文龙马上晓得,有了防备,极能够激得他起兵造反。如将他拘系送去北京,他部下官兵很多是他义子义孙,有能够动武掠取,引发内战。就像《三国演义》中写魏大将邓艾在蜀被朝廷命令擒入囚车,邓的部下武力掠取囚车。
猜测袁崇焕以是用如许的决然手腕杀毛,起首是出于他刚烈果断的脾气。其次,文人带兵,必然熟读孙子兵法,对于孙武杀吴王爱姬二人、因此使得宫中美女尽皆凛遵军法的故事,对于“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的军法看法,必然印象非常深切。当时候宁远、锦州、蓟州各处军事要地都曾产生兵变,如不整饬军纪,底子不能兵戈。袁崇焕明知如许做不对,还是忍不住要杀毛,推想起来,也有自恃崇祯何如他不得的成分。最后,毛文龙靠近魏忠贤,袁崇焕靠近东林清流,此中也不免有一些党派成见。
毛文龙真正的严峻不对,是不受节制,在他所节制的军区中独立行事,不听下级批示。在大战之时,大将独立自主,不受号令,当然是违背军纪的严峻事件。
第一:袁崇焕有没有杀毛之权?袁崇焕于崇祯元年受任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明朝兵部尚书相称于当代的国防部长兼总参谋长,有军令权,可批示陆军、水兵,御史略即是当代的政治委员,是天子的代表,在军队中监督统帅。“督师”是带兵的最初级文官,袁当时官职相称于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长兼野战军总司令兼政委,又兼陆水兵前敌总司令。毛文龙的皮岛军区归他统领。临敌之时,麾下大将如果不听批示,主帅将之斩首,中国汗青上事所常有。比方诸葛亮斩马谡,临终时遗命斩魏延。尚方剑是“天子诛杀臣下之权力的意味”。袁崇焕受赐尚方剑,便是崇祯赐给他专杀之权,他用尚方剑杀毛文龙,是代表天子杀的。[96]
毛文龙在皮岛,毕竟曾多次出兵,骚扰满清火线,是当时海上唯一的一支矫捷游击队,满清对他也一向非常正视顾忌。
袁崇焕担心毛文龙的部下生变,奏请增加饷银。但考核军队实数,兵员比毛文龙虚报时少很多了。崇祯见兵员少了,饷银反增,非常思疑,但都一一批准。以崇祯如许刚烈的脾气,这时迫于情势而不敢获咎袁崇焕,实已深深伏下了杀机。
对于“杀毛事件”,当时言论多数怜悯毛。普通朝臣以为,毛文龙即便有罪,他是一个雄师区司令,也只能由天子下旨诛杀。天子的统治手腕,首要只是赏与罚。袁崇焕擅杀大将,是严峻的侵犯了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