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谋称意是比和,克用谋为迟可已。
万物戏验
「近取诸身」,干头、坤腹、震足、巽股、坎耳、离目、兑口、艮手,人身;「远取诸物」,干马、坤牛、震龙、巽鸡、坎豕、离雉、艮狗、兑羊,畜道。
凡算物数者,不但以体卦为体,凡卦之多者,皆可为体。如干金多,以金为体,则多刚;坤多以土为体,多柔。干卦体卦干而互又是干。固曰:金为体而刚矣,便是圆健刚硬之物。非金非石,此为体矣。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观物观爻,如八卦中阳爻多,乃多刚之物;阴爻多,乃多柔之物。
占卦诀
浑沌斥地立人极,休咎回应尤难避。
干明坤晦巽多风,震主雷霆定莫疑。
又若我坐,则事应之迟;我行而事应之速;我立而半迟半速,此皆动静之理也。
大略体宜用卦生,旺相谋为终无益。
艮为东北山林材,兑曰西方高兴是。
求名克用名可求,生体比和俱可取。
又诀,凡算此数,以体卦为主,看其刚柔。用卦看其有效无用。体生周遭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体,乃可食。用变互卦,看其色与数量。此互卦决其物之数量也。如互见干、兑,决为一二之数。互见艮、坤,为七八之数也。但互卦重干、重艮、重坤、重坎、重离之属,皆是两件。物乘旺,物数多,衰而物少。离为中虚之物,或白手无物。又决物之数者,如互艮卦,天赋七数,后天亦不出八数以外。
革去旧故鼎重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占卦即以卦分体用互变,即以五行之理断其休咎。然生克之理,于内卦体用互变,必然之生克。若外卦,则须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轻重,则祸福立应。何也?假定干、兑之金为体,见火则克,然有真火之体,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则不能克。能克则不吉,不能克则不顺罢了。盖见炉中火,窑灶之火,真火也。烈焰巨炷,真火也。干、兑为体,遇之不吉。若色之红紫,形当中虚,槁木之离,日火之火,则灶之形色,非真火也,干、兑之体,不为深忌。又若一盏之灯,一炬之烛,虽曰真火,微细而轻,小倒霉耳。又若震、巽之木体,遇金则克,然钗钏之金,金铂之金,成锭之银,杯盘之银,与器之锡,零碎之钢铁皆金也。此等之金,岂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锐刃,巨斧大锯。震、巽之体,值之必有不吉。又若离火为体,见真水能克。然但见色之黑者,见体之湿者,与夫血之类,皆坎之属,终忌而不深害也。余卦为体,所值外应,克者皆以轻重断之。若夫生体之卦,亦当辩白。土与瓦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树木料薪,皆木也。离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树木之末伐者,生炎之迟也。木为体,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虽坎之属,生木之类轻也。其他五行生克,并以类而推之。
官贵:朝贵、盐司、大守、座主。
疾病最宜体旺相,克用易安药有效。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潮热,金水米浆。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凡问家宅体为主,旺相须知进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