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大了眼,不信似地高低打量他一番:"那侯爷筹办如何罚我?""你想本侯爷如何罚你?"
我还想病笃挣扎,因而朝着玉奴冲上去,哗一下扯开她身上的喜袍,她似是被我吓傻了,竟也呆呆望着我一动不动,我在她身上一阵乱摸,一边摸一边喝道:"必定在身上藏着暗器!必定!"玉奴终究收回了惊骇的叫声,中间忽伸出一只大手,铁钳似地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擒到半空,我的双腿在空中有力地折腾,喉咙里收回将近断气的咯咯声,眼睛却对上霍去病冒火的双眼。
他的眸子与卫青分歧,是极黑的,像颗黑宝石,长长的乃至还带着清秀的睫毛,在眼眸上投下淡淡的暗影,竟有种分歧层次的黑。只是,这份黑里,透着一股杀气,如把利剑,刺进我的胸腔。
一只大手拦住我,我转头迎上他有丝严厉的脸庞。
"但是你把我关进牢里。"
实在我能够不管他的死活,我为甚么要管他的死活?说到底,他与我涓滴没有干系,更别说汗青上说他24岁才死,这回他必然死不了。
我又转了三圈,屋子里仍温馨着,统统的目光像胶糖似的黏住我,我干笑了下,道:"你们瞧,我已经有些骨质酥松的迹象了是不是?这酒绝对含有致癌物质。"我挥动着双手,又夸大一句,"瞧,连手也举不起来,你们看,你们看,我没有说错吧。"我愈说愈没底气,侍卫们已经拿着兵器冲了出去。我木木朝霍去病看去,他的脸绷得像座冰山,神采可骇得几近能够吃人,薄薄的另有些性感的嘴唇,微微颤抖着。
酒液顺着我的喉咙往下贱的感受,是一种懦夫一去不复返的豪气,我承认,毫不是我对霍去病爱得有多深,我只是想证明本身没有扯谎罢了。从小到大,我最恨被人委曲,但是,我喝下就悔怨了,因为如果我说的是真的,那么我就死定了。
我长叹一口气,总算还赶得上。
我厥后一向在想一个题目。我冲进霍去病的婚礼,掠取他的合欢酒,以及将他的新房,闹得翻天覆地的过程,缘何还是没有写进史册。我想,它与先前我在金銮殿上强吻霍去病的那一事件,能够并称为大汉朝十大丑闻之二,估计,不能作为官方质料保存,只在官方传播,厥后年份久了,以是被汗青淡忘罢了。我在那一刻,也终究明白,为何汗青上对霍去病到底娶了谁做老婆的这件事的描述,如此模棱两可,一笔带过,本来,此中竟是我在作怪。
我闭上眼睛,我想,就这么死了算了。韩真真,无足轻重的韩真真,失利而啼笑皆非的穿越人生,强吻汗青人物,又强扰他的婚礼,我的"丰功伟绩"让我成为汗青上无耻女倒追优良男的超等典范,成为近十年以内,统统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死了吧,也比接下去的悲剧人生要好过。
即便在这类充满时势与哲学会商气味的氛围中,我的心始终没有放下对大色狼安危的担忧,一向想着玉奴那句话:"只等新婚那日,再动手不迟。"他的婚期顿时就到了,他会死吗?
酒杯咕噜噜滚到地上,我麻痹了一会儿,倒跌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想:"我如何还没死?"好吧,我错了,我没死。要命,我如何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