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擦去额头盗汗,"好吧,侯爷,我被你的漂亮和宽大完整佩服,感谢侯爷放过我。""谁说要放过你?"他声音一转。
我长叹一口气,总算还赶得上。
……
人们惊奇的面庞与连缀不竭的红色,在我两边敏捷发展,变幻成诡异的图案。我只觉脚下生风,穿越于长长的游廊之间,终究问到了新房的地点,对着那灯火透明的红色房间,蒙着头冲进。
"本来你想喝毒酒?"他嘴角扬起兴味,似笑非笑。
我还想病笃挣扎,因而朝着玉奴冲上去,哗一下扯开她身上的喜袍,她似是被我吓傻了,竟也呆呆望着我一动不动,我在她身上一阵乱摸,一边摸一边喝道:"必定在身上藏着暗器!必定!"玉奴终究收回了惊骇的叫声,中间忽伸出一只大手,铁钳似地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擒到半空,我的双腿在空中有力地折腾,喉咙里收回将近断气的咯咯声,眼睛却对上霍去病冒火的双眼。
从崖上掉到崖下,用不了一分钟,但从崖下走到崖上,却花了我一天的时候。特别我又是在受了不算重伤的前提下。也不知我哪来的力量,刷刷刷竟然走得比任何人都要精力。乞丐们跟得气喘吁吁,直嚷"女人你慢点"。
他的脸愈来愈近,男性的气味劈面而来。我的心快蹦出胸膛,只差最后一口气就晕畴昔了。一只手指悄悄在我额头弹了下,我一个激灵,他却莞然笑道:"还没想好如何罚你,先记取再说。"有人说,含混的最高境地是眼神。没必然的本钱,没必然的自傲,随便地搞起来的确像个笑话。一些男人没到这个程度,却恰好要去利用这门工夫,成果两眼要么板滞无光,像口没水的井,要么贼眼溜溜,像只几天没进食的老色狼。
我躺在干草上,眼睛愣愣地望着高高只透进一丝光芒的小窗户,脑筋里一片空缺。
实在,我的表情中还掺杂着一丝高兴,就是看到他还活着,但这丝高兴已经被铺天盖地的局促不安所淹没。我想我的脸已经红到了脚指头,被他晓得我的情意,还不如让他一刀斩了我。
我闭上眼睛,我想,就这么死了算了。韩真真,无足轻重的韩真真,失利而啼笑皆非的穿越人生,强吻汗青人物,又强扰他的婚礼,我的"丰功伟绩"让我成为汗青上无耻女倒追优良男的超等典范,成为近十年以内,统统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死了吧,也比接下去的悲剧人生要好过。
我又转了三圈,屋子里仍温馨着,统统的目光像胶糖似的黏住我,我干笑了下,道:"你们瞧,我已经有些骨质酥松的迹象了是不是?这酒绝对含有致癌物质。"我挥动着双手,又夸大一句,"瞧,连手也举不起来,你们看,你们看,我没有说错吧。"我愈说愈没底气,侍卫们已经拿着兵器冲了出去。我木木朝霍去病看去,他的脸绷得像座冰山,神采可骇得几近能够吃人,薄薄的另有些性感的嘴唇,微微颤抖着。